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出現了電動車,電動車雖然比摩托車誕生的時間晚,但是憑藉小巧靈活成本低的特點迅速在我國普及。時至今日大街小巷隨處可見電動車的身影,電動車已經成為了人們接受度最高的代步工具。
電動車的爆炸式增長帶來了許多弊端,有關部門開始嚴格管理,實施了多條電動車新規。自電動車強制戴頭盔以來,電動車又增加了兩條新的規定,第1條規定就是駕駛超標電動車必須上車牌。超標電動車嚴格意義上來説不屬於非機動車輛,在馬路上行駛必須得上車牌。
現在電動車上牌政策比較簡單,很多社區工作人員都會主動去車主家中進行登記,免費為車主辦理車牌。如果大家的電動車還沒有上牌,可以儘快找社區的工作人員進行諮詢,儘快給電動車上車牌,這樣也能合法上路。
電動車強制實施的第2個規定就是必須安裝腳蹬子。很多車主都不理解為何電動車要安裝腳蹬子,車主認為腳蹬子實用性不強,還很容易帶來安全隱患。其實電動車安裝腳蹬子能夠解決沒電不能騎車的問題,從這方面來考慮腳蹬子還是很有用處的。
有些車主不理解這兩條政策背後的良苦用心,認為嚴查電動車是在給車主心裏添堵,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小編認為有關部門嚴查電動車是為了車主的安全保駕護航,無論是上拍照還是安裝腳蹬子都是合理的規定,希望大家能多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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