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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設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最高可獲兩千萬元獎補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科技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高雅潔

為鼓勵支持青島單位在青島市轄區外設立離岸基地,青島日前出台新政,明確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申報條件,創業類基地應至少儲備10個孵化項目。同時,對創新類基地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補,對創業類基地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補。

14日,青島市制定《青島市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提出重點引進青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外籍以及具有海外背景的中國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青島市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是指在青島市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科研機構等法人單位在青島市轄區外註冊成立(含控股)的研發中心、實驗室、產業項目孵化基地等機構,分為創新類離岸基地和創業類離岸基地。

申報創新類離岸基地應具有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研發場地、辦公場地,全職聘請使用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不少於5人,每年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使用方面支出費用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申報創業類離岸基地應具有一定規模的可支配孵化加速場地,建立具備離岸創業基地管理、創新服務、科技金融服務、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經驗的孵化服務專業團隊且團隊人數不少於5人,孵化器應儲備10個以上孵化項目,並在近三年已有2個及以上成功孵化並引入青島註冊公司的項目。

據瞭解,青島市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的管理期為四年,期滿後可重新申報認定,授予“青島市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牌子。對創新類基地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補,對創業類基地給予1000萬元獎補。創新類離岸基地管理期內每年按照不超過經審計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費用的50%,考核優秀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良好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合格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創業類離岸基地按照每年孵化項目導入青島情況等要素,考核“優秀”給予最高250萬元資助,“良好”給予最高150萬元資助,合格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對創業類離岸基地成功引進孵化項目落地青島的,還將連續三年按照落地項目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10%給予獎勵。同時,青島市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吸引、聘用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視同青島市內人才,可申報青島市各類人才工程,並積極推薦申報省級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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