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衞生科研項目應產出階段標誌性成果,不以論文作為結題驗收指標
2021年首都衞生髮展科研專項公共衞生項目的申請工作正在進行中。近日,市衞健委制定了《首都衞生髮展科研專項公共衞生項目申請指南》,明確公共衞生項目應在實施期滿時產出階段標誌性成果,不以論文作為結題驗收指標。
新華社資料圖
2021年首都衞生髮展科研專項公共衞生項目類型為重點攻關項目,是圍繞首都公共衞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大技術需求、重要防控應對策略和急需的防控技術與產品等,在前期研究基礎上,由多學科、多中心聯合實施,具有示範應用、快速推廣應用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科學研究項目。
公共衞生項目支持北京地區醫療衞生機構(軍隊系統除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聯合開展的攻關研究,可下設子課題,原則上項目應至少包括3家市屬(含區屬)醫療衞生機構。公共衞生項目應在實施期滿時產出階段標誌性成果。技術類項目(新技術、新方法)研究成果應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以效果提升等為結題指標;產品類項目研究成果以具有明確的規格標準、技術指標為結題指標;軟科學類研究以分析報告、評估報告、標準規範指南或工作方案等為結題指標;不以論文作為結題驗收指標。
本市將通過加大對公共衞生研究的支持力度,促進新冠肺炎等防治技術的優化提升,持續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策略和應急保障體系。提高防護相關產品的人羣和場景的適配性及經濟有效性,對影響公共衞生應急保障的“卡脖子”技術提供可替代解決方案等,加快推進首都公共衞生應急和防治能力提升,促進科學決策和精準施策。
來源:北京日報 | 記者 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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