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在俄出售的電子設備必須預裝國產軟件

俄政府:在俄出售的電子設備必須預裝國產軟件

△圖片來源:俄新社

當地時間11月23日,俄羅斯政府頒佈一項政令,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在俄出售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台式機和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視等電子設備上必須預裝國產軟件,該法案已經在法務信息官方網站上發佈。

根據該法案,2021年1月1日以後,未安裝俄政府規定預裝國產軟件的相關品類高科技產品不得在俄境內出售。法案中還列出了必須預裝在指定品類電子產品上的國產軟件清單,包括搜索引擎、網頁瀏覽器、社交聊天軟件、新聞資訊軟件、美圖導航以及雲存儲程序等基礎應用程序,同時也包括了電子郵件、語音助手、在線視頻廣播、視聽服務、國家“米爾”支付系統、國家電子服務系統、辦公和殺毒軟件等服務類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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