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喜聞樂見的一款交通工具,因為價格比較實惠,使用比較簡單,成為千禧年之後,普及速度最快的交通工具之一,如今,電動車已經成功接棒自行車,成為城市、農村都非常普及的兩輪交通工具,我國也由以前的自行車王國變為電動自行車大國。
而電動自行車並不像自行車那樣速度慢、安全性高,隨着電動車數量的增加,電動車數量只有自行車的一半,但是事故率卻高了一大截,根據公安部公佈的2013年到2017年的電動車事故率來看,在5年電動車的傷亡率超過8000人,並且每年以20%的增速在提高。
安全是交通工具最為重要的原因,安全是保障老百姓出行的基礎條件,所以,電動車不夠安全的問題已經成為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近幾年各地也都在為此而努力,其中除了公安部、工信部牽頭制定的電動車管理方面的“新規”之外,各地也紛紛制定規則,這不,又一地電動車管理徵求意見,時速、載人、戴頭盔有變化,小行家帶您先睹為快。
又一地電動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近日,河北交警微發佈推送了一條關於《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正式向公開徵求意見,而徵求意見的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28日。
河北其實對於電動車行業內人非常熟悉,它是與河南、山東並列的我國北方地區的三大電動車生產、銷售市場之一,河北的電動車保有量、銷售、生產都在我國名列前茅,據瞭解,就拿河北石家莊舉例,市區人口500萬左右,其中電動車保有量有250萬輛左右,基本上每2人就有1人擁有電動車,這是遠遠高於我國平均每4人有1人擁有電動車的數量。
那麼,對於這樣的電動車生產、銷售大省,出台電動車管理條例,讓電動車步入規範化就十分有必要,而對於廣大的車主來説,最關心的就是電動車以後上路會有哪些變化,小行家為大家介紹車主最關心的3個變化,讓大家先睹為快。
車主最關心的3個變化第1個變化: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小時,相信很多車主對限速只有一個25公里/小時的概念,不過,河北本次正在徵求意見的電動車管理規定,其中明確要求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速最高不超過15公里/小時,而車主也不用擔心會超速,現在的新國標電動車都會有達到15公里的超速提醒,我們只要遵守規定行駛即可,當然,這樣的限速勢必會影響我們的通行效率,這一點無法避免。
第2個變化:電動車載人的規定,對於交通工具載人,大家都很熟悉,但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並不是可以無條件的載人,根據徵求意見稿內容,電動車只允許載1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而載6週歲以下的,必須要配備安全座椅。
這樣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電動車的功能,尤其是對於需要載人的車主,如果接送12週歲以上的,那麼就需要考慮電動摩托車或摩托車代步,電動車不具備載人的資格,這一點變化車主要知悉。
第3個變化:電動車佩戴頭盔,相比以上2點,電動車需要佩戴頭盔應該是近1年宣傳最好的一項規定,電動車佩戴可以降低摔傷的風險,降低傷亡率,是非常不錯的防護工具,當然,如此大夏天佩戴頭盔,在舒適性上對廣大車主是一種考驗。
已有哪些地方制定了電動車管理電動車管理條例,其實就是本地的一種電動車法規,這也是近幾年各地針對於電動車加強管理主要在推進的工作,尤其是近2年,各地頻繁出台了電動車管理條例,那麼,現在有哪些地方已經制定了電動車管理條例了呢?
已經制定的電動車管理條例的地方包括不限於:“浙江(2020年7月1日實施),江蘇(2020年7月1日實施),南寧(2020年9月1日實施),湖南(2021年3月1日實施),海南(2021年3月徵求意見),鄭州(2021年5月1日實施),上海(2021年5月1日實施)”,以上這些地方就是近2年制定的電動車管理條例,也歡迎大家補充。
小行家總結:最後,還是提醒廣大的車主,電動車推進規範化、正規化已經是大勢所趨,我們不能再拿老眼光來看電動車,更不能用一些不良騎行行為來使用電動車,而且,有的時候必定要犧牲個人的用車便利性,來成全整個道路的安全,所以,電動車制度的規範化,難免會影響到部分車主的利益,大家也做好心理準備吧。
對於以上幾點,你覺得哪一點還需要完善?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