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曼城擺脱2年歐戰禁賽處罰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體育

新華社倫敦7月13日電 英超豪門曼城13日收穫喜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推翻了歐足聯對於他們的2年禁賽處罰,已確保本賽季英超第二排名的“藍月亮”下賽季仍可出戰歐冠聯賽。

今年2月,歐足聯以嚴重違反財政公平競賽規則為由對曼城開出重磅罰單,除了3000萬歐元的罰款,更要命的是未來2個賽季禁止參加歐洲俱樂部賽事。

歐足聯當時表示,根據歐足聯俱樂部財政控制機構(CFCB)一個獨立仲裁小組的調查,曼城被認定在2012至2016年間提供收支平衡信息和財報時誇大贊助收入,因此嚴重違反了歐足聯俱樂部許可和財政公平競賽規則。另外,該仲裁小組認為曼城沒有配合調查,同樣違反了規則。

不過,曼城立即表示不服,並上訴至CAS。13日,CAS在官網發佈裁決結果,認定曼城沒有用股東權益基金充當贊助收入,但確實沒有配合歐足聯的官方調查。因此,CAS宣佈解除歐足聯對曼城實施的2年禁賽令,但保留罰款處罰,不過金額從3000萬歐元減至1000萬歐元。

CAS在公報中説,由三人組成的仲裁小組於6月8至10日召集當事雙方及其法律代表、證人、專家等進行了聽證,而後就此做出了上述裁決。CAS認為,CFCB獨立仲裁小組指出的曼城違規行為大部分並不成立或是已喪失時效,又鑑於隱瞞股東權益基金顯然是比阻礙調查更重大的違規,因此僅因不配合調查就禁止曼城參加歐足聯俱樂部賽事並不合適。

來源:石家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