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哈正式加盟泰達!年末中超將迎續約熱潮,薪金髮放有門道?
12 月 21 日,天津球迷接連收穫好消息,據德國《轉會市場》網站信息,中超第一階段以租借形式加盟天津泰達隊的艾哈邁多夫,將於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自由球員的身份正式加盟泰達,雙方簽約兩年;此外,白嶽峯和楊啓鵬兩員老將也順利與泰達續約兩年,合同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結束。據德轉信息,目前泰達隊中,還有杜佳、趙宏略、郭皓、趙英傑和謝維軍5名本土球員的合同將於 12 月 31 日到期。或許,隨着時間的推移,天津球迷還能等來更多的好消息。
如今,艾哈確定與泰達簽約兩年,白嶽峯和楊啓鵬兩員老將也與泰達續約,這似乎也已説明泰達隊已經全面啓動了新賽季的建隊工作。其實不只是泰達,從近兩天媒體的報道來看,中超各隊與球員續約驟然升温,其中動作最大的當屬本賽季一無所獲的上海上港。據媒體報道,早在在今年的年初,球隊已經跟王燊超,於海等老將基本談妥續約合同,並且是一份終老式的合同,之後陳彬彬,李聖龍、張一等人也和俱樂部基本談妥,而國門顏駿凌的合同在 11 月中旬便基本談妥。上週球隊還與包括老將蔡慧康,呂文君在內的兩三名球員達成續約,上港已經基本留住了本賽季的本土球員主力框架。
此外,根據德國《轉會市場》 21 日消息,廣州恆大已與替補門將劉偉國續約一年,目前恆大陣中還有 3 人的合同即將於年底到期,分別是主力門將劉殿座、中場球員徐新,以及目前身份十分特殊的鄭智。除了已經升任恆大俱樂部總經理的鄭智,其他兩人都是恆大的絕對主力,恆大與他們續約沒有懸念。
河南建業方面,球隊續約了馬興煜和羅歆,兩人合同分別簽到了 2022 年底和 2023 年底,已經戴上隊長袖標的王上源更是得到一份 5 年長約,合同要到 2025 年底才會結束。另外,陳灝、鍾晉寶和楊闊等人的續約也在進行當中。
值得注意的是,繼佩萊確定合同期滿離隊後,國安前鋒比埃拉,富力中後衞託西奇等外援,均明確表示不再與球隊續約,其中比埃拉的合同將在明年年底到期。對於拒絕續約,託西奇給出的答案簡單明瞭,“薪資減少了,我不得不拒絕這份新合同。”不過也有例外,武漢卓爾與巴西外援拉斐爾續約兩年,儘管本賽季拉斐爾因遭遇重傷中途返回巴西,但顯然卓爾仍很看好他。當然,拉斐爾的名氣和身價都無法和那些中超明星外援相提並論。
政策解讀:史上最嚴限薪令規定,中超本土球員頂薪不得超過税前 500 萬人民幣/年,外援頂薪不得超過税前 300 萬歐元/年。如果球員此前與俱樂部簽訂的合同若仍在有效期,是繼續執行原合同還是重新簽訂,這也成為外界備受關注的一個話題。從這一條來看,所有球員都需要按照新的限薪標準來與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重點是,原有合同和新合同之間存在的薪水差價,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來簽訂,超出的部分在三年內結清,且不計入球員薪酬和俱樂部總支出限額。
2、如俱樂部與單個球員簽署補充協議的,國內球員新合同的薪酬不得低於税前 300 萬元人民幣/年,外籍球員新合同的薪酬不得低於税前 200 萬歐元/年。
政策解讀:舉例説明,某名球員的原合同年薪是税前 1000 萬元,在籤新合同時他的合同年薪至少是 300 萬元,其餘 700 萬元以補充協議的方式體現。俱樂部不能為了故意壓低球員薪酬和俱樂部總支出限額,與球員籤年薪只有 100 萬,補充協議 900 萬的新合同。顯然,這一條是足協為了避免俱樂部利用規則漏洞而專門制定的。
政策解讀:在球員轉會中,該球員除了正常與新俱樂部重籤合同外,可以將與原俱樂部的補充協議轉移到新俱樂部履行,並與新俱樂部簽訂新的補充協議。不過,新俱樂部不能通過籤補充協議的方式增加球員的年度薪酬收入,也就是説,新補充協議中的薪酬差價只能小於或等於原補充協議。
4、上述原合同是指已在中國足協進行備案的合同,或在 202 0賽季中超聯賽最後一個註冊轉會期結束後第一一天至本文件簽發頒佈日之間簽訂的並於 2020 年 12 月 16日 17 時前通過信息化平台上傳的符合規定的球員合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合同,不得作為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的依據。
政策解讀:球員的原合同包括兩類:一類是之前已經在中國足協備案過的合同,另一類則是今年 10 月 1 日( 2020 賽季中超第三個轉會窗結束後的第一天)至 12 月 14 日(新政簽發頒佈日)之間簽訂的合同,且這份合同在 12 月 16 日 17 時之前在上傳信息化平台時獲得了通過。除這兩類,其他時間簽訂的合同只能按最新頒佈的限薪令來簽訂。
5、各俱樂部應最遲於 2021 年第一個註冊轉會期結束前,完成下列文件在中國足協或中國足協授權機構的備案,否則相關球員合同和補充協議將不被中國足協或中國足協授權機構認可:(一)符合球員薪酬規定的標準制式合同;(二)俱樂部和球員關於解決原合同與新合同薪酬差額問題的補充協議。
政策解讀:俱樂部與球員簽下的新合同和補充協議,都需要在 2021 年第一個註冊轉會期結束前,完成在中國足協的備案。如果不能完成備案,該份合同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由此不難看出,球員在今年 12 月 14 日之前與俱樂部完成續約,與最近才與俱樂部續約,有着本質上的區別。那麼現在,中超各隊的外援和本土球員扎堆完成續約,又屬於那種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