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法狩獵罪到義務護林員!蘭溪這起判決背後的故事,讓司法更有温度發佈於: 綜合2021-03-09標籤: 蘭溪市人民法院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罪人民法院“承諾人作為東昇村的義務護林員,負責東昇村的生態環境管護,承諾做到:遵守和宣傳林業及生態環境相關政策法規、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等知識……”這是一份份《生態環境管護承諾書》,簽訂人正是蘭溪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