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管理的指導意見發佈於: 財經2020-07-05標籤: 指導意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收益分配 >begin-->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管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根據淄博市委組織部等四部門《關於轉發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的通知》(淄農辦字〔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