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出台 教育投入、人員編制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將被問責

《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出台 教育投入、人員編制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將被問責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9月1日出台《教育督導問責辦法》,確定被督導的地方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及其相關責任人有以下八種情形的,應當予以問責。一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力,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