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峯法院發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紅網時刻婁底7月6日訊(通訊員 朱尉 唐湘麗)6月30日,雙峯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犯罪記錄封存,並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縣檢察機關、縣公安機關送達《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紅網時刻婁底7月6日訊(通訊員 朱尉 唐湘麗)6月30日,雙峯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犯罪記錄封存,並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縣檢察機關、縣公安機關送達《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在勞務合同中,及時、足額向勞務提供者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務享受者應當切實履行的義務。”雙峯法院員額法官王平凡在原告孫某訴被告戴某、彭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中鄭重地寫上這段話。案情速覽戴某、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