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能拒不支付嗎?法律説:“不能”發佈於: 綜合2022-02-13標籤: 雙峯法院孫某戴某婁底中院“在勞務合同中,及時、足額向勞務提供者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務享受者應當切實履行的義務。”雙峯法院員額法官王平凡在原告孫某訴被告戴某、彭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中鄭重地寫上這段話。案情速覽戴某、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