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副行長,貪污3900萬的判14年,貪1900萬的20年,差別在哪?發佈於: 綜合2021-02-05標籤: 吉林銀行楊盛忠王安華有期徒刑據吉林法院網3日消息,2月1日,吉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盛忠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盛忠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