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男子與妻辦離婚手續 被要求提供"正常人"證明

長安男子與妻辦離婚手續 被要求提供"正常人"證明

張先生30年前曾到一家專科醫院看了精神科,此後他在生活中和工作崗位上一直正常生活。但日前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當工作人員得知他這段經歷後,要求他開具證明,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協議離婚要證明自己是正常人7月30日,家住長安區的張先生和妻子到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