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差就向樓下扔東西?他們因涉高空拋物罪被捕發佈於: 綜合2021-03-18標籤: 高空拋物罪檢察機關浦東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起,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也進一步明確了高空拋物罪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