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挪車將人打傷 賠款8萬還被法院判刑發佈於: 綜合2022-09-27標籤: 劉某舒某某犯罪事實故意傷害罪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圖據法院隨着私家車保有量的不斷上升,因停車位緊張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糾紛雖小,但依然要冷靜處理。仁壽縣一男子,因被要求挪車與人爭吵並將人打傷,賠款8萬還被法院判處刑罰。逞一時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