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撈199尾魚類,為何被判要放流3.3萬尾?發佈於: 綜合2021-02-25標籤: 黃梅縣檢察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刑事責任市場價格 【案情介紹】 2020年7月6日,王某軍夥同黃某琴未經捕撈許可,攜帶電魚工具前往正在禁漁期、禁漁區內的長江湖北黃梅段水域,共捕撈長餐魚188尾、鯽魚9尾、黃鱔2尾,被公安民警和漁政執法人員現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