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子用衛生紙堵嘴殺死親生女嬰 因無錢做人流
18歲女子用衛生紙堵嘴殺死親生女嬰因無錢做人流!懷孕後因無錢打胎,18歲的女子小英(化名)無奈留下孩子並在暫住地生產。但這個可憐的小生命被親生母親用衛生紙堵住嘴,最終窒息身亡。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鑑於女嬰的父親對小英予以諒解,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18歲女子用衛生紙堵嘴殺死親生女嬰 因無錢做人流
18歲的小英初中畢業後就離開甘肅老家外出打工,2013年認識了杜某。去年2月,兩人確立了戀愛關係,但相處不到一個月就分手。去年10月30日凌晨3點,小英在其暫住地生下一名女嬰,後用衛生紙塞住孩子的嘴巴,導致嬰兒死亡。
小英供述說,懷孕六個月後想打胎,但因醫生說需要一萬元左右的手術費,她只好放棄。其辯護人認為,小英沒有致嬰兒死亡的動機和主觀故意,嬰兒死亡僅為其過失所致,故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據瞭解,小英家裡經濟條件非常困難,她平時為人乖巧,一貫表現良好。杜某表示,他與小英分手後就沒再聯絡。去年9月30日,小英的表姐打來電話,其才知道小英懷孕了。對於小英的行為,杜某表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英在其所生嬰兒的口腔內填塞衛生紙等行為,超出了一般傷害行為或阻止嬰兒哭鬧合理行為的界限,並導致所生嬰兒機械性窒息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後果。其行為過程符合故意殺人犯罪的構成要件,故辯護人的意見法院不予採納。
小英犯罪時年齡較小且感情生活曾遭受挫折,在懷孕後亦缺乏親友的經濟幫助及情感支援,在獨自生下嬰兒、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未能理智行事,對嬰兒實施了侵害行為。綜合小英犯罪背景、動機及實施犯罪時的具體情況,其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與其他故意殺人案件有所區別,應屬於犯罪情節較輕。
鑑於小英並非預謀,系初犯、偶犯,且與被害嬰兒具有血緣關係,杜某亦表示諒解,故對其可酌予從輕處罰。小英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悔罪,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結合其在戶籍地表現一貫良好等情況可對其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