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可異地高考需要什麼手續 11月20日,省招辦邀請公安和社保部門的相關負責同志對這項政策進行解讀。
省招辦解讀:三個公章缺一不可
省招辦新聞發言人張軍利介紹,12月1日高考報名就要開始,隨遷子女申請報名參加高考資格的認定,涉及教育、公安、社會保障等三個部門,符合條件的考生一定要在這三個部門蓋章,缺一不可。學籍,由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在陝居住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
省公安廳解讀:認定在陝居住27個月
對申請高考報名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符合居住問題的規定: 一是截至2015年11月30日,持陝西省居住證連續滿27個月。二是截至2015年11月30日,持陝西省暫住證和陝西省居住證連續滿27個月。三是截至2015年11月30日,在陝西省暫住登記和持陝西省暫住證、居住證連續滿27個月。
省公安廳喬晨旭說,考生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個月內,未變換住址或在同一派出所轄區變換住址的,由同一派出所進行稽核,縣級公安機關確認;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個月內,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同派出所轄區內變換住址的,由原居住地和現居住地兩個派出所進行稽核,縣級公安機關確認;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個月內,在不同縣級行政區域內變換住址的,由原居住地和現居住地兩個派出所進行稽核,原居住地和現居住地兩個縣級公安機關確認。
省社保局解讀:認定養老保險費累計滿24個月
省社保局孫忠奎說,根據我省收繳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申請高考報名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即符合參保繳費條件。
2016年以後,申請高考報名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截至高考上年底,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28個月以上(含28個月),即符合參保繳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