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離婚後眼中的前妻,離婚後男人還愛前妻嗎?如果是女人執意離婚,男人再不捨得也得忍痛放手,因為愛她,所以成全她,但這個男人會在心裡愛她一輩子
男人離婚後為什麼還總和前妻聯絡?
我老公和我結婚兩年有一孩子,和他前妻一起生活五年,他們離婚沒有孩子,他說和他前妻的感情比我深,剛和我在一起時對我沒感情,那時他和他前妻還有感情一直有聯絡,我就不明白了,既然有感情為什麼離婚?離婚了為什麼還總聯絡?和我沒感情為什麼和我結婚?我是很愛他的,但他這樣我心裡特不平衡,愛情究竟是什麼?
古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老公和前妻一起生活了5年,有很深的感情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並不是有感情的人就一定要生活的一起,尤其是性格上合不來的,這個還要看他們離婚的具體原因。
此外,經歷過一場婚姻的男人遇事會把現在的老婆和以前的老婆對比,他和前期走到了一起,說明前妻也有很多吸引他的優點,當你在這方面不足的時候他會想念前妻的好。所以,一方面你要大度一些,包容這些人之常情,有句話說“一分鐘就能讓一個人心碎, 一小時就能喜歡上一個人, 一天就能愛上一個人, 但要用一生的時間才能忘掉一個人。”。
你要給他時間;另一方面,如果你真的愛他,就真心實意的對他好,理解他,包容他,加倍珍惜他,不要在意他的過去,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他會權衡誰才是他最值得一生珍惜的人的。還有就是感情需要慢慢培養,既然在一起了,就不可能沒有感情,只是深淺的問題。給他時間,給自己時間!祝福你們恩愛幸福!
“離婚”是現代家庭最大的精神與經濟危機。所以,至今尚無人敢創設“婚姻保險”來加以保障。英國每年共有50萬人飽受離婚的折磨,而原因多半是由於人們對婚姻的責任還沒認識請楚之前,就匆匆忙忙地結婚了。
如何面對離婚後的生活,是那些離婚男性最重要的事。他們必須忘卻過去的歡樂時光,而原本熟稔的生活情趣與責任,也都變得晦澀與無奈。
離婚以後,男人會產生嚴重的“失落感”,他們失去了原來的親密關係,失去了家園,失去了生活的重心。而寂寞也是一項難以克服的感覺,即使重新拾回以往的自由,也無法彌補。男人需要一段相當長的適應期,才能安然地面對獨身生活。
離婚雙方因為內心的痛苦與憤恨,常會引發暴力的想法。他們甚至會彼此毆打,或損害對方的物品以洩憤,甚而有謀殺對方的意圖。這些都是婚姻失敗的挫折感所引起的報復心理。
離婚的打擊,通常會使人自我反省,而在性格上有所改進,這或許可以使下次婚姻得以改善。據國內統計資料顯示,離婚者中有60%的人負有撫養不滿16歲子女的義務,但如在結束舊有的創傷之前,夫妻就各自發展新的感情生活的話,他們的子女將產生相當嚴重的心理壓力。
也許,在離婚這一不幸的現實中,最積極的一個方面就是它迫使男人第一次把妻子看成完完全全的人,而不是他理想中的偶象。意識到這一點,對於硬性的,主角意識強烈的男性來說,是殘酷無情的。他曾把自己想象為絕對保護者、供養者,而把妻子想象為無私、無助、不諳世故之輩。
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甚至那些表面上非常賢慧的女人,也變成狡猾、具有攻擊性的對手了,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她也許親自出場,或者請一位精明而又講求實際的代理人替她辯護,以取得同樣的效果。在後一種情況下,她可以對律師的任何索求不承擔個人道義上的責任。
一般來說,離婚時,雙方都會將長期壓抑的怒氣一古腦兒地發洩出來。沉痛的教訓是:婚姻後期那種從愛到恨,從吸引到反感的情感轉移並非離婚本身所致,也不意味著雙方情感發生了突變。相反,離婚過程本身只是長期潛伏的、不滿情緒的大發作。在我們社會里,求婚和結婚時那種浪漫、充滿幻想的方式,不可避免地使某種消極的情緒,一直被壓抑著,在這種趨勢中,丈夫和妻子必須看到彼此的積極方面,而回避那些消極的情感、摩擦以及那些可怕的隱患。結果,那些情感一旦得以發洩,就會成為一種難以控制的、惡狠狠的、不可調和的敵意。
戀愛中的男性總是片面看待他所戀的女人,盲目地相信她與其他所有女人都絕然不同、溫柔順從,對他尤其如此。親朋好友一眼便能看出的這個女人的缺點,她的情人或未婚夫卻能夠視而不見,不以為然,甚至傾向於拒不承認,心裡想著:“他們不理解她”,“他們對她沒有我瞭解得請楚。”直到婚姻關係行將破裂時,他才如夢初醒。
通常,在雙方關係發展到離婚的份兒上,丈夫或妻子才承認“我們之間的話已經說完了,無話可說了。我們一起時,總是相互指責,互揭短處。”一個最近才離婚的男人說,一想到與他前妻做愛的事,就著實感到噁心。這些長期受壓抑的情感,在某種程度上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被當事人所感受到。(想想看,如果丈夫和妻子仍然在一起生活,他們相互表露出的這些感覺,會產生怎樣的結果?)只有在離婚時,這些人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反感和惱怒何以被這麼久地封閉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