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零食被罰千元 這資訊量似乎很大令人質疑

  買零食被罰千元這資訊量似乎很大令人質疑!26日,湖南耒陽一位家長爆料,他的孩子小石因買零食,學校要罰款2400,並稱不交錢就休學12天。對此,學校稱,2400元是收回獎學金,此前已達成家校共識。當地教育局表示將進行核實,嚴禁違規行為出現。

買零食被罰千元 這資訊量似乎很大令人質疑

  孩子喜歡吃零食,這是人之常情,為何學校要如此重罰一個學生呢?難道學生買零食錯了嗎?只要他不偷不搶,買零食吃就是他的自由,即使學校及老師都無權過問。

  那麼,學校做出這樣的處罰,背後是否有什麼隱情呢?買了零食,就要收回獎學金,這資訊量似乎很大,令人質疑。目前,教育界正在核實此事。希望此事能夠有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不要對該學生造成心靈及精神的傷害。

  小石的爸爸說,交學費時,學校對這些規定沒有任何說明,也沒有簽過相關資料。直到孩子因買零食被罰款,才被通知需歸還2400元獎學金;而且,上週才發所謂的通知,怎麼能算共識。

  對此,耒陽市教育局方面表示,教育局之前不清楚這種情況,要家長交費當然是不可以的,如果是獎學金收回去也是行不通的。教育局將瞭解核實該情況,嚴禁違規行為出現。

  公士公益發起人北京律師張新年表示,規定應該是建立在雙方自願並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學校發出的一個家校共識,只是校方的單方行為,如果《就讀合同》沒有對此進行約定,並不能對學生和家長產生約束力,學校也沒有權力對學生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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