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主動約男子性交易,實在太震驚了。現在的女孩太不知自愛了,一個13歲少女主動約男子性交易,你說羞恥不?攀枝花警方日前偵破一起未成年人參與的介紹賣淫團伙案,其中多名涉案人員系在校學生,年齡最小者僅13歲,曾主動約嫖。而涉案女生小歡、小燕等人,因系未成年人,交由監護人領回教育。
13歲少女主動約男子性交易 超大尺度太勁爆
據報道,攀枝花市25歲社會女青年吳某,認識某校不滿16歲的女學生小歡後,曾多次唆使小歡為其尋找女生,進行賣淫活動。2012年以來,做煤炭生意的謝某透過吳某、小歡的介紹,先後出資與多名在校女生多次發生性行為,而吳某、小歡從中獲取介紹費。在這起案件中,涉案女生小歡、小燕和小月等人,都系未成年人。而年齡最小的小月年僅13歲,卻為了買一部新手機,曾主動約嫖。
賣淫嫖娼行為是社會醜惡現象,違反社會倫理道德,為人們所不齒。從事賣淫活動的人,自然也為社會所鄙視。此案件中,15、16歲的在校少女,在同學的相互攛掇之下,很隨意的就從事賣淫行為,確實應該替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這些涉案少女,家境都還不錯,進行賣淫只是因為愛慕虛榮,喜歡購物、享樂,而手頭缺少零花錢,就把賣淫做為了一種找錢的方式。其行為的隨意性,更輕易的突破了做人的底線,毫無自尊自強自立之心可言。此次案件的偵破,相關人員受到法律的懲處,但願給她們以心靈的震動,改過自新,重新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
13歲少女主動約男子性交易,確實令人心痛。而這些少女賣淫,可能更加感到羞愧的是她們的父母。這些涉案的孩子,均是單親離異家庭,雖然跟著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生活,但大人因為工作忙,而疏忽了孩子。工作再忙也不能作為藉口,應該擔負起應有的家庭教育責任。如早一點發現苗頭,及時予以糾正,或不至於走到今天這一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