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工信部官網訊息,2020年二季度,根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8家企業因未經使用者同意向用戶提供超出其要求範圍的電信服務、未經使用者同意或者請求擅自發送商業性簡訊息、限制電信使用者選擇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開辦的電信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電信管理機構行政處罰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現予以公佈,詳細資訊可登陸全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資訊系統(https://tsm.miit.gov.cn)查詢。
編輯 楊利
來源:工信部官網
新京報快訊 據工信部官網訊息,2020年二季度,根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8家企業因未經使用者同意向用戶提供超出其要求範圍的電信服務、未經使用者同意或者請求擅自發送商業性簡訊息、限制電信使用者選擇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開辦的電信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電信管理機構行政處罰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現予以公佈,詳細資訊可登陸全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資訊系統(https://tsm.miit.gov.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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