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高爾夫球賣億元成為億萬富翁
致富新招 男子靠撈高爾夫球賣賺近億元 中國賺錢麼
男子撈高爾夫球賣億元。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男子格倫·伯傑失業後想到一個瘋狂的主意,即在各高爾夫球場臨近的湖中潛水撈取丟失的高爾夫球。他每年可撈到130萬到170萬個高爾夫球,14年間創造了總數達15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9527萬元)的驚人財富。
失業男撈高爾夫球賣億元 湖中潛水撈球一年撈170萬個 常與鱷魚打交道
伯傑說當時自己處於半失業狀態,曾在家附近的高爾夫球場“偷”過高爾夫球,以每球1美元的價格出售。後來開始到湖裡去摸球,生意越做越大。
1500萬美元可不是個小數目,伯傑的發家史被披露出來後,美國高爾夫球愛好者和網友都炸開了鍋。大家首先質疑伯傑是否真能撿到那麼多球。有網友較真地計算,按照每年打撈130萬到150萬個球計算,伯傑至少需要每小時打撈500個球,每天工作8小時,全年無休才能達到這個數目,基本不可能實現。因此,很多網友認為,伯傑有可能靠撈球賺了大錢,但絕對沒有1500萬美元那麼多。
就連美國《今日美國》也來湊這個熱鬧。按其推算,以平均每個高爾夫球場每年接待3萬場球賽為例計算,保守估計每個玩家每場比賽丟失1.5個高爾夫球,伯傑要是在34個球場附近的水域中撈球,每年確實能撈取130萬到170萬個球。因此,《今日美國》的結論是:伯傑潛水撈球成為富豪完全合乎情理。
不過,利潤豐厚的最大原因是,池塘或湖中潛藏著巨大風險。伯傑曾在水下撞到過桌子、高爾夫球車、割草機、蛇,甚至還有短吻鱷。有一次他甚至覺得自己的手臂伸到了鱷魚嘴裡!
伯傑並非佛州唯一的全職潛水撈球人,與他從事相同工作的大約還有100人。
在國內,中國高爾夫球場都會僱傭一些員工從事這個工作,乘坐小船在水上撈球。
不過相當一部分“撈球人”其實並不屬於球場,都是附近的居民,他們看到商機後在球場沒有完全封閉的區域包括開放性的水域撈球,然後再賣給來球場打球的客人。
因為高爾夫球並非一次性消費品,不少客人們也更願意從居民手中以更便宜的價格買球。
接下去問題來了,就有球場因為不滿居民的做法將他們告上法庭。
據《南方週末》報道,2009年貴陽農民滕彩榮就因為在球場撿了一麻袋高爾夫球身陷牢獄之災。當時法院第一次判決認為撿球算“偷”,以盜竊罪一審判處滕彩榮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與他同案的還有兩位同村村民,因為他們收售滕彩榮的二手高爾夫球而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隨後在法院重審時,又認為撿球不算偷,滕彩榮被判無罪,問題是當這個貴陽村民剛剛離開看守所,當地檢察院又找上門,認為他的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