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止斯里蘭卡牛結節性皮膚病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12號

2021年1月19日,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公佈斯里蘭卡賈夫納縣(Jaffna)、馬納爾縣(Mannar)和瓦武尼亞縣(Vavuniya)6家農場發生牛結節性皮膚病疫情,涉及的易感動物有543頭牛,其中83頭髮病,這是斯里蘭卡首次發生牛結節性皮膚病疫情。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斯里蘭卡輸入牛及其相關產品(源於牛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斯里蘭卡的牛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三、進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斯里蘭卡的牛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執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啟封動用。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做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運輸工具上如發現牛結節性皮膚病疫情,嚴格依法對汙染或可能汙染區域監督實施防疫消毒處理。

四、加強對來自斯里蘭卡交通運輸工具媒介昆蟲的消殺處理。

五、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斯里蘭卡的牛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燬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海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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