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釋出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3月1日零點剛過,就有激動地網友熬夜等著退稅了,說不定又有一筆小收入。
今年的辦理時間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在此期間都可以辦理。很多網友已經第一時間申請了退稅,有人甚至可退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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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要如何申請?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就是居民個人將全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併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補稅。通俗講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
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年度綜合所得收入>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400元的。
三類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12萬元的,未預扣預繳的情形除外;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400元的,未預扣預繳的情形除外;年度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退稅/補稅如何計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