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有則新聞上了熱搜:
深圳市將於明年開始
實行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違反規定者
最高處以3萬元罰款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透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以下簡稱《健康條例》),作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健康條例》是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後,深圳將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健康條例》第四十六條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對於違反這一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檯上設定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如果商家不設定相關標識,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
除了讓未成年人遠離菸酒,針對奶茶、炸雞等高糖高油食品也會影響孩子的健康,《健康條例》則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食堂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並鼓勵食品生產者生產低鹽、低油、低糖、無糖食品,並在包裝上作顯著標識。此外,鼓勵商店、超市等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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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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