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還賭債賣親兒 簡直是喪盡天良

    男子還賭債賣親兒 簡直是喪盡天良

  “我禽獸不如”,說到他為何要賣掉兒子時,李某波昨日這樣說。高明楊和鎮的李某波沉迷於網路,為還賭債竟然把三歲半的兒子以3萬元賣到了湖南。昨日,高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公訴人認為李某波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考慮到家人已經諒解,建議在5年以上7年以下的幅度內量刑。高明法院將擇日宣判。

男子還賭債賣親兒 簡直是喪盡天良

  3萬元賣掉三歲半兒子

  高明檢察院指控稱,今年5月,被告人李某波因欠他人賭債,在網路上釋出出賣兒童的資訊,後透過Q Q聯絡,決定以3萬元的價格將三歲半的兒子販賣給朱某。6月8日16時許,李某波在高明區人民醫院附近,收取朱某人民幣3萬元,將兒子交給朱某。6月10日,高明警方將李某波抓獲,並於同日在湖南將孩子解救出來。檢察院認為,李某波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兒童,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刑責。

  聽取公訴起訴意見書後,李某波說“沒有意見”,然後就痛哭起來。他說,一開始看別人在網上發賣孩子的帖子,那個時候就想玩一下,看是否真的。小孩的姑姑陳某證言說,李某波在賣掉兒子後,“哭著對我講,他說自己很後悔”,還叫她想辦法看看怎樣將兒子買回來。

  但他妻子黃某證言說,兒子被賣後她打電話問李某波,兒子去了哪裡,“李某波講我在外邊工作,沒有時間,遲點回去”。之後她一直打他電話約20次,發了多條資訊,但他只回了個資訊:“我以後不回去了,我不是人,我在外面找工作,我每月打錢給你。”

  公訴人建議判刑5-7年

  針對指控和證人證言,李某波都表示沒有意見,當庭認罪。昨日,李某波的妻子和父母向法庭提交了諒解書,請求法院從輕判決。“沒有意見,我非常後悔,對不起家人,我沒有臉見他們。”最後的法庭陳述中,他說,都不知道怎麼向父母交代,想起兒子時非常心疼。

  公訴人指控稱,被告人李某波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兒童,其行為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波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院將擇日宣判。

  對話

  “我禽獸不如,現在我知道我錯了”

  198 7年出生的李某波,初中文化,無業,高明區楊和鎮人。昨日法庭上,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與罪名,他都說“沒有意見,我認罪。”他為何要賣自己的兒子?

  南都:你為什麼要出賣自己的小孩?

  李某波:當時我做錯了,欠賭債,賣小孩得了3萬元。

  南都:賣了自己的兒子,你覺得狠心嗎?你如何認識你的行為?

  李某波:我禽獸不如,現在我知道我錯了。賣後第二天我就後悔了。在賣的時候沒有想到後果這麼嚴重。6月9日下午,我就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說要拿4萬元,才願意把兒子還給我。我打電話給我妹妹時,就知道我父親已經報警。

  南都:你是怎麼樣賣兒子的?

  李某波:透過Q Q聯絡,當時把資訊發在“寶×××知道”網站上。對方聯絡上我後,我說老婆跟人走了,父母不在了,家裡沒有其他人,我一個人無法撫養小孩。我說是送養小孩的。

  南都:當時是怎麼談價錢的?

  李某波:對方說,生不了小孩,想找一個小孩。價格是我說的,我先說2萬元,過了半天后,我說要3萬元,對方也就答應了。

  南都:賣兒子得了3萬元,錢是如何用的?

  李某波:還借款8 0 0 0多,其他的錢有4800轉給我妹妹,也有消費過,餘下錢被扣押了,當時還沒有想好怎麼用。

  南都:你覺得跟小孩關係如何?

  李某波:我覺得很好。我跟兒子的關係還是不錯的。

  南都:你也喜歡孩子,為何要賣掉?

  李某波:也不知道當時動了哪根神經,就把兒子賣了。

  南都:你說你從小也缺少父愛,你怎麼這樣對待兒子?

  答:……(嘆氣)

  自述

  六一,QQ上議價賣掉親兒

  李某波說,他因為自己沒有錢用,也欠了別人的錢,於是在今年5月26日,在一個叫“寶×××知道”的網頁釋出了一條賣小孩的資訊,並留下了Q Q號碼。6月1日,有一個人加他的Q Q,於是他們在Q Q上談如何賣兒子的事和價錢,之後雙方留了電話和名字,然後就用電話和對方談。他騙對方稱,自己的父母交通事故不在了,老婆也在兩年前離家出走,自己一個人無法照顧兒子,所以要將他賣掉。然後對方就相信了他,並講好給他3萬元作為補償。

  “我只知道是湖南那邊的,聽說老婆開店,老公是公務員。”他說,因為對方不肯給他看證件,也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情況。雙方約好6月8日下午,到高明區人民醫院門前交易。6月8日上午,他就去父親住的地方帶兒子出來,跟父親說是要帶兒子到租住房住。之後,他直接帶兒子到約定地點和對方交易,當時對方來了5個人。“我將我兒子交給對方,對方就給了我3萬元。”李某波說,他還和對方簽了一份送養協議,然後就走了。

  賣兒,或許是想氣一下父親

  年近30的李某波,個子不高,白白淨淨。因為沒有工作,孩子從半歲開始就與爺爺奶奶住在一起,連生活費也是老兩口負擔的。李某波說,幾年來他僅給了父母兩三千元生活費,夫妻倆的生活就靠老婆打工掙錢。他說,他愛好打麻將、三公、網咖上網,“上網一般一天兩三個小時,有時五六小時。”孩子與老人住在一起,他一個月就回家看孩子一兩次。

  “我很小時父母就離婚了,我很希望父親來看我,有時間來陪陪我。”他說,因為父母離婚後,他先跟著母親,一直渴望父愛,但一直得不到。這次賣了兒子,或許有這方面的原因,就是要氣一下父親,因為他很喜歡孫子。因為家庭變故,他變成一個不喜歡說話的人。不僅很少與父親說話,夫妻之間溝通也很少。初中畢業後,他才回到了父親的身邊,但父親喜歡說他,後媽也不是很喜歡他,“我很少回家,就是怕回家囉嗦。”不過,他說走到現在這一步,主要還是自己的原因。

  “我還是很愛自己的孩子的。”但他也坦言,不知道怎麼去愛他。他說,有了兒子後,還斷斷續續工作了一年,但有的工作自己不喜歡就辭了,有的是被人辭退了。

  昨日在庭審中,李某波的父親在現場,看到兒子也淚光閃閃。“做出了這樣的事,我認為應該判兩三年刑期,這樣對他才有教訓,也對社會有教育意義。”李父說,印象中兒子好吃懶做,孫子半歲左右,他就幫李某波買了一套房子,大家分開住了。

  “我這個孫子非常可愛,我一回來就黏著我。”李父說,他手機螢幕上一直存有孫子的照片,辛苦就拿出來看一下。他說,這是他唯一的孫子,他非常喜歡,有時還教他打拳。他說,因為李某波和媳婦很少回家,孫子只認他們老兩口。不過,他也承認,20年前的離婚對兒子影響比較大,兒子直到十五六歲才回到他身邊,而他經常在打工,父子倆溝通也很少,他也感到很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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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賣兒童,親生父母涉案4成多

  近年來,佛山發生多起父母賣孩子的案件。其中,2013年,禪城的鐘某6萬元賣掉私生女。今年10月,南都記者梳理全國2014年以來363份拐賣兒童案裁判文書發現,涉及到380個被拐賣兒童,涉案罪犯508人,其中親生父母涉案佔到4成之多。

  記者發現,380個被拐賣兒童中,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拐賣“元兇”的佔43.4%。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至親狠下心來賣掉骨肉?根據公開的判決書來看,有一部分人純粹是被經濟利益所驅使,家中貧困無法養育,要償還賭債、醫藥費,或者想賺一筆“快錢”……

  值得注意的是,被拐賣的孩子中,有不少是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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