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規範申報?
規範申報是以滿足海關監管、徵稅、統計等工作為目的,納稅義務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向海關如實申報的行為,也是海關審接單環節依法監管的重要工作。企業申報的內容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規定,滿足海關歸類、審價、貿易管制、監管的要求。納稅企業規範申報是海關稅收徵管、“自報自繳”和實現“兩步申報”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錯誤的申報則會影響歸類、審價等監管,從而影響稅收及貿管。
怎麼規範申報?
“四點十二字”
規範申報要訣
通用稽核標準
“是/否/有/無/非/沒有/不是”等
不可單獨出現
為了保證報關單規格型號欄顯示的完整性,要素應填寫明確,不能簡單填報“是/否/有/無/非/沒有/不是”等字樣,如“是否野生”可填報“非野生”,沒有品牌,應註明“無品牌”或“無牌”。
括號內容的提示作用
有些申報要素後會附帶括號內容,以對填報內容進行提示說明。此時,申報人只需根據商品實際按提示輸入即可。例如,40章橡膠及其製品對“材質”要素附帶有“(海綿橡膠、非海綿橡膠)”,很多企業並未根據提示選擇對應專案申報。
Tips:申報要素附帶的“括號”內有多個提示內容的,應根據實際商品判斷其提示的說明內容之間是“或(or)”還是“和(and)”的關係,並準確申報。
說明內容之間是“或(or)”關係的,應選擇實際對應的專案申報。例如,品目25.19的申報要素“外觀(粉末、粒狀、塊狀等)”,應按實際申報“粉末”或“粒狀”或“塊狀”,抑或說明內容未列明的其他外觀形狀。
說明內容之間是“和(and)”關係的,應逐項具體申報。例如,品目48.23的申報要素“規格(切成何種的形狀;邊長、寬度等)” ,應按實際逐項具體申報為“切成正方形,邊長1米”;
說明內容之間既有“或(or)”又有“和(and)”關係的,應選擇實際對應的專案分別申報。例如,品目48.05的申報要素“規格(成條、成卷的寬度或成張的邊長、每平方米克重)”,應按實際逐項具體申報為“成卷寬1米、300克/平方米”或“成張邊長1米、300克/平方米”。
應滿足歸類等要求
申報要素填報內容應能夠滿足歸類、價格稽核等要求。例如,品目8482項下滾珠軸承,申報要素“結構型別”應根據歸類要求,選擇填寫“調心球軸承”“深溝球軸承”“角接觸軸承”“推力球軸承”等內容。
Tips:申報要素填報內容應能夠滿足歸類、價格稽核等要求,但並不是說僅要滿足歸類、價格稽核的要求,它首先仍舊要滿足《目錄及釋義》的相關要求。
“無需報”的填寫
對於針對某一級稅號項下部分商品的申報要求,如申報商品確屬無需填報之特殊情形的,應填報為“無需報”。例如,稅號28299000,其對應的申報要素 “如為高氯酸銨請註明粒度,如申報商品為溴酸鹽、碘酸鹽等”,該要素的對應內容就可根據情況填報為“無需報”。
重點申報要素解析
包裝、包裝規格
包裝:指商品的個體重量包裝方式,例如,“桶裝、袋裝、瓶裝”等,涉及28章、32章、38章、40章等章節;
包裝:指為保護、貯運貨品或促進貨物銷售而使用特定材料、技術、方法的形式。應填寫“非零售包裝”或“零售包裝”,涉及25章、29章、32章、35章、37章、38章、50章、54章等章節;
包裝:填寫“成套包裝”、“零售包裝”或“散裝”,涉及品目34.07;
包裝:氯化鈉溶液是否裝於安瓿,涉及品目25.01;
包裝規格:指商品的重量或數量包裝要求,例如品目02.01的牛肉可以填寫“包裝規格11.5千克/箱”,涉及大部分章節;
包裝規格:除填寫商品的重量或數量包裝要求外,還需填寫“非零售包裝”或“零售包裝”,涉及33章、34章、38章等章節;
包裝規格:指單個獨立商品的重量或數量包裝要求,如果是零售包裝酒包註明單位包裝規格*每箱單位數、散裝非零售包裝酒註明*升/桶或*升/集裝箱罐,涉及22章;
包裝規格:每包所含片數,涉及96章;
包裝規格:每個獨立包裝產品的重量或體積或單個包裝中所含物品的數量,涉及04章、20章、37章等章節。
Tips1:
以上情況較為複雜,涉及稅號較多,無法一一羅列,建議申報前仔細閱讀《目錄及釋義》,按要求填報;
Tips2:
根據相關要求,包裝規格(非特指某一章節)應註明具體包裝和規格(單位包裝容量×每包裝單位數/包裝單位),為確保申報內容能適應更嚴格的稽核要求,建議按“單位包裝容量×每包裝單位數/包裝單位”形式申報,例如“750毫升×6瓶 /箱”,即使單位包裝就是運輸包裝的情況也申報為“11.5千克×1箱/箱”;
Tips3:
一般情況下,“件”不可作為包裝單位。
成分含量
此處應同時申報商品的“成分”及“含量”。“成分”指貨品所構成的部分或要素,一般指所含物質的種類;“含量”一般指所含物質的數量。28章、29章的化工品,原則上應將各成分報清且含量相加為100%(除非未明確申報的殘留物質不影響歸類)。
Tips:此處建議對歸類知識掌握不是那麼自信的企業,請把自認為不影響歸類的殘留物質一併報出,畢竟從歸類角度上講很多物質即使再微量也可能影響歸類。
規格型號
此處應同時申報貨品的“規格”及“型號”。規格,主要表示貨品大小尺寸,應申報完整,如塊狀、板狀物申報“長寬厚”,卷狀申報“寬幅、單層厚度、長度”,管狀物申報“外徑內徑長度”等,原則上不能申報為“無規格”,不規則品應填報為“不規則形狀”;型號,一般由一組文字或字母和數字以一定規律編號組成,反映了貨品性質等級等情況,如無型號,應據實申報,不應用其他資料代替。
外觀
此處主要指貨品的顏色、形狀等表觀性狀,《目錄及釋義》中有特別標明的除外。例如,品目3915廢塑膠的要素“外觀”包含顏色、尺寸,對於尺寸範圍較固定的,應申報尺寸範圍;對於無法判斷尺寸的,應填“不規則,無固定尺寸”。
Tips:“透明”不是顏色,對透明的物質也要說明“無色”或其他具體顏色。
材質
此處應以不影響商品歸類為前提進行具體申報。例如,塑膠材質的貨物應填寫為“聚乙烯”“PET”等,鋼鐵類應填寫為“不鏽鋼”“矽錳鋼”等。
用途
《目錄及釋義》第84章“要素釋義”中明確,為了滿足零件歸類要求,應首先確定專用該零件的機器(裝置)的歸類,因此在填寫零件的“用途(適用機型)”要素時,應包含其專用機器(裝置)所屬稅號的歸類要素。對於“用途(適用於××品牌××機或通用於××機等)”應根據《稽核標準》第二條對附帶有“括號”內的說明內容準確申報。
Tips1:
部分稅號中同時有“用途(適用於××品牌××機或通用於××機等)”和“品牌”要素,“適用於××品牌”與“品牌”要素的含義不一樣,前者指適用機型的品牌,後者指該商品本身的品牌;
Tips2:
廣泛適用於各品牌某種機型的商品,“通用於××機“的”通“字千萬不要忘了;
Tips3:
對於沒有明確用途為“(適用於××品牌××機或通用於××機等)”的機械、電器裝置的零部件稅號,用途需報至適用的最小化場合及其具體作用,並且申報內容能夠滿足歸類需要。
功能
功能主要指商品所發揮作用或所具有的本有屬性,並且申報內容能夠滿足歸類需要。例如,貼片式電感“功能”應填寫“在交流電路中起阻流等作用”。
原理
原理主要指商品在執行機制中存在的基本規律,並且申報內容能夠滿足歸類需要。例如,歸入90275000的“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原理,應填寫“透過單色光照射到被測物上,檢測被測物的消光度”。
適用車型
適用車型應註明汽車品牌和型號。例如,“日產天籟2.3L小轎車用”,而不能簡單填寫為“小汽車用”;又如,當多種車型通用時,則應填寫為“日產天籟2.3L等小轎車通用”。
技術指標
技術指標應填報相應的指標單位,例如,合模力××KN、細度××微米、電池容量××安時Ah等。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稱)
《規範申報目錄》中,部分“品牌”要素中註明需申報中文及外文名稱。
Tips:如品牌無中文的,也請註明“無中文品牌”。
塑膠原料
39章塑膠原料的“成分含量”與“單體單元的種類和比例”應明確區分。例如,乙烯-丙烯共聚物,其“成分含量”可申報為“乙烯-丙烯共聚物99%,炭黑1%”;其單體單元可申報為“乙烯 8%;丙烯92%”。
“拉丁學名”的填寫
“拉丁學名”要素應填寫國際通用的拉丁文或由拉丁化的希臘文表達的正式學名,不應填寫英文名。
Tips:部分稅號請注意根據括號內提示完整申報拉丁文屬名和拉丁文種名。
重點商品的規範申報要素
在重點商品的規範申報要素方面
可關注以下幾點
主要稅源商品的易錯規範申報
END
規範申報知識小測試
選擇你認為正確的選項
【多選題】關於規格要素,以下說法準確的是?(答案:ABC)
A. 塊狀、板狀物申報“長寬厚”。
B. 卷狀申報“寬幅、單層厚度、長度”。
C. 管狀物申報“外徑內徑長度”。
D. 不規則品應填報為“無規格”。
【多選題】申報要素附帶的“括號”內有多個提示內容的,應根據實際商品判斷,並準確申報。常見有以下哪幾種關係?(答案:全選)
A. 說明內容之間是“或(or)”關係的,應選擇實際對應的專案申報。
B. 說明內容之間是“和(and)”關係的,應逐項具體申報。
C. 說明內容之間既有“或(or)”又有“和(and)”關係的,應選擇實際對應的專案分別申報。
供稿:上海海關關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