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子猥褻15歲女同事,真是讓人震驚。要說社會上十分亂,那是因為沒有必然的聯絡,也都不是熟人。可是同事呢?在工作和生活中有很多交集的。但是有一出事居然對15歲同事實施猥褻實在是太可惡了。
26歲男子猥褻15歲女同事 真是讓人震驚
26歲男子郭某在通州區某火鍋店擔任廚師,在邀請同事吃飯喝酒後,趁送15歲女同事回宿舍之機,在草叢中對其強制猥褻,後被警方抓獲。昨天記者獲悉,通州法院審結此案,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5月一天晚上,郭某邀請同事15歲女孩小麗、18歲女孩小張吃飯,席間其和小麗各喝4瓶啤酒,後小張先行離開。郭某在將小麗送回單位宿舍的路上,趁小麗醉酒,在路邊草叢強制猥褻小麗。後因火鍋店經理報警被查獲。
據辦案法官介紹,在回宿舍的途中,郭某在路邊草叢猥褻小麗,小麗大聲喊叫,因事發地離宿舍較近,小張聽到喊聲後趕來,拉扯郭某要求其放開,“郭某拒絕,並與小張打起來,聞訊趕來的火鍋店經理制止,並撥打電話報警”。郭某等候民警趕到,被帶回接受調查。
經法院調解,郭某賠償被害人小麗醫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000元,小麗對郭某表示諒解。事後,小麗與小張辭職。
庭審過程中,郭某認罪悔罪,稱其與小麗系普通同事關係,此次系酒後情不自禁。
辯護人稱,郭某系初犯和偶犯,持續犯罪時間僅1分鐘左右,犯罪後有自首情節。被害人雖然未成年,但已年滿15歲。郭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建議從輕。
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鑑於其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