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司機騷擾少女女孩不敢跟他翻臉!50多歲出租車司機手伸進她的裙子,14歲的她知道自己遇上麻煩了。7月29日下午,遭遇此事的小葉講了自己的遭遇,“我不想讓這樣的人再欺負別的女孩兒,所以將事件過程說出來。”
當事人:計程車司機突然摸我大腿
小葉,14歲,還在上學,成績優秀。小葉說,7月29日中午,她攔了一輛亮著“空車”的計程車回家,由於後排有兩名女性乘客,她坐在副駕駛位置上。車走了5分鐘後,後排乘客下車,車內只有小葉和計程車司機。沒過多久,車正在開行期間,司機突然伸手去摸小葉的大腿,“我當時特別害怕,求他不要這樣,”小葉說,自己打了司機手一下,但司機沒停手,進而用手去撩她的裙子。
5旬司機騷擾少女 女孩不敢跟他翻臉
小葉說,司機是名50多歲的男性,微胖,穿著白色T恤短袖,頭髮有些謝頂,“看著還比較和藹、客氣。”
小葉說,她從沒遇見過類似的事情,當時特別害怕,低頭假裝玩手機,不敢說話,“我怕他把我拉到什麼地方,我就更危險了。”
中途,司機還問她喝不喝水,“不喝。”她回答。司機又問她,家裡有人嗎。“有。”小葉越來越害怕。她說,當時父母都去上班了,家裡沒人,她怕下車後,司機會尾隨她。
“我當時不敢打電話。”小葉說,她透過朋友圈、微信群向同學求助,期間,一名學長給她打了電話,讓她藉機逃脫。
小葉開始錄音,計程車司機斷斷續續地繼續對她進行騷擾,“他過來摸我,我用手撥他的手,他力氣特別大,我撥不動,又不敢跟他翻臉,怕出事,只能儘量離他遠點兒。”小葉說,期間,她還用手機拍了一張司機用手摸她腿的照片。
危急中,小葉發現,計程車門沒鎖死,車走到丈八三路附近,遇到一個紅燈,小葉扔下了車費,趕緊下車,跑進路邊一家超市內。
“臨下車前那個司機還告訴我說,下次如果遇到我,他還能認出。”小葉說,司機的話讓她更加陷入恐懼。
監控顯示:女孩超市內避險近20分鐘
昨日,那家超市的店長講述了當時的過程。
華商報記者獲得一段監控錄影顯示,7月29日中午12時37分,小葉揹著書包、捂著臉出現在監控中,隨即走入超市。當時,超市內沒有顧客,小葉神色慌張地對店員說了什麼。店長說:“她說自己遇到壞人,能不能躲一會兒。”
隨即,小葉呆在了超市最裡面的一個角落,不停地打電話、發信息。
“我坐出租碰到了色狼了,司機摸我,我不敢動,誰來幫我啊。”小葉在微信中求救,併發了計程車的車牌號“陝AU24××”。
進入超市3分鐘後,小葉撥打電話向母親求助。臨近下午1時,小葉的一名女同學趕到了超市,店員確認無危險後,讓二人離開。
記者核實:司機是車主臨時找來幫忙的
透過調取陝AU24××的GPS監控,29日中午12時37分顯示,這輛計程車曾在丈八三路附近出現過,與監控錄影中小葉躲進超市的時間吻合。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公安公交分局以及當事出租公司均以“警方還在調查,不便接受採訪”為由,拒絕置評。一名不願透露姓名、從業十餘年的計程車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樣的事情我們從沒遇到過。”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多方渠道證實,車牌號為陝AU24××的計程車就是小葉所乘坐的計程車,該車屬於正規運營車輛。當事司機並非車主,而是車主臨時找來幫忙的人,沒有從事出租車營運資質,此人50多歲。29日晚,警方已將其控制,警方正在補充調查,之後,將對其進行強制措施。
律師說法:情節嚴重的可入刑
陝西法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朝澤說,最終加害人所受處罰會同時根據被害人感受、事件的社會影響力、事件發生地點以及警方蒐集到的證據等方面來進行判定,最終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加害人處以不同程度的治安處罰。
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節嚴重的,即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來處置。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遇性騷擾要注意蒐集證據
西安警方曾多次透過不同渠道宣傳女性夏季的防狼術:面對偷窺私密部位,應立即用手或皮包遮擋被窺視部位,並用憤怒的眼神警示制止;偷拍胸前及裙底,請目擊者作證並撥打110報警;偷觸女性身體,可大聲制止其不軌行為,並向周圍的人求助;面對暴露狂用冷漠反感的眼神警告對方,快步走到人多的地方並保持警惕,如果對方對女性進行騷擾,如果認為對方不夠強壯,女性可以用高跟鞋和皮包進行反抗,如果可以,也可拍下證據或者錄音。女性在外出提高自我的安全保護同時,穿戴不要太暴露。尤其是遇到性騷擾時敢於大聲說“不”,並及時呼救、報警,注意蒐集證據,必要時用法律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