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魚之肆”是一個成語,枯魚指魚乾,肆是店鋪。這個成語的意思是指一個人陷入了無法挽救的絕境。
這個成語出自《莊子·外物》:“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人在路邊車轍中,發現一條魚。魚說:“請您給我一斗水或者一升水救活我好嗎?”那個人說:“好啊,我去遊說吳越之王,請他開鑿運河,把長江的水引過來救你,可以嗎?”魚生氣地說:“現在我被困在這兒,只需要一斗或者一升的水就能活命。如果像你這麼說,不如早點到賣乾魚的店裡去找我好了!”
車轍中的魚只要借斗升之水即可活命,而如果去遊說吳越之王,開鑿運河,把長江的水引過來,魚早就曬成魚乾了。這則故事說的道理很簡單——遠水解不了近渴啊!
當下,一說職稱,有不少人就來氣,看著不順眼,覺著不合理,強烈建議取消教師職稱,這種說法,迎合了不少人的心理,有不少人就此放棄對職稱的追趕,坐在沙發上開始做夢,夢想著有一天取消了職稱,自己就可以領高工資了。
在這裡,我不得不直言相告,這種想法實在是太幼稚了。
第一,職稱是一種分配製度,取消了職稱,也還會有像“稱職”一樣別的制度來代替。
“按勞取酬,多勞多得”是社會主義的分配製度,現行的教師職稱制的內涵不單單是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衡量,也考量著其勞動貢獻的多少。所以,職稱不能用“考”方法進行,因為“考”出來的僅是知識或能力,能力強不幹活是沒有用的;職稱也不是憑教齡“熬”著自然晉升,因為,教齡長並不意味著能力強,也不就不代表貢獻大。
當下職稱對應的是“能力 業績”,因此是要評的。儘管“先有勞動,後發(職稱)工資”有些滯後,但這是由教師勞動的特殊性決定的。
果真如某些人所鼓吹,取消職稱,那麼也絕不會單憑上課節數多少、教齡長短這樣的“簡單資料”來發工資,一定還會出現其他的制度考量。因此,那種以“教課節數“為標準,要求“同工同酬”的想法是膚淺的,那種用“教齡長短”來劃定工資的想法是不合“按勞取酬”原則的。
第二,教師職稱制度短期內不會取消。在我國,教師職稱始於1978年,1983年曾一度暫停,1986年重啟至今。從重啟至今,也已有三十多年曆史了,雖然實施過程中有不盡人意的地方,但總得來說,對對教師專業成長、對教育事業發展還是卓有成效的,因此,國家一直在不斷的改革、修訂、完善。
2015年8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著手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進行全面改革。
2017年3月,在人社部召開的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會議上明確,5年內爭取完成所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任務。
2018年7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研究,要“提高義務教育學校的中高階教師崗位比例”……
2019年2月,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工作重要點第六條指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拓寬廣大教師職業發展通道”。
2019年7月,山東省印發《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人社規〔2019〕7號),提高了中高階職稱的崗位比例;同月,又印發了《關於建立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階職稱制度的通知》,為鄉村教師設立了“專屬職稱”。
2019年9月,人社部印發了《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這是我國職稱工作的首部法律性檔案。
2020年3月,山省在全國率先增設中小學正高階崗位,核定正高階崗位1.4萬個……
大江東流不可擋,職稱制度在向前!
一名教師,只要敬業愛崗,不斷提升自己專業水平,講出好課、教出成績,就會獲得相應的證書,職稱很快就會得到晉升;相反如果認不清形勢,不去了解職稱,追趕職稱,反而鄙視甚至敵視職稱,寄希望於職稱的取消,那就如同掉在車轍中的魚,等著“鑿開運河,長江水來”的時候,就成了“枯魚之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