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透過“北京雲法庭”系統作出一項裁定,責令被告梁某立即在其經營的設計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店等平臺中,停止傳播“騰訊課堂”網課影片資源。
同時,涉案課程在“騰訊課堂”上的售價從一千餘元到四千餘元不等,具有較高的市場價值和公眾關注度,而梁某卻以非常低廉的價格售賣這些課程。業內專業人士表示,影片只是在線教育中的一個環節,線上教育需要是一整套服務,包括老師直播、答疑、作業,班主任督學、就業推薦,完整地幫助學員學習專業職業知識,並最終在就業加薪層面實質上幫助學員。影片不僅侵害了課程製作者的利益,也容易讓學生被誤導,無法真正地學會知識提升自己。
此前,騰訊公司於2019年7月,以梁某侵害其著作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後,梁某所經營的相關設計網站各平臺仍持續上架新的“騰訊課堂”網路課程進行銷售,其拒不停止的意願非常明確,持續實施的故意亦十分明顯。
北京海淀法院表示,新冠肺炎防控期間,網路課程作為新的教學模式更是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本禁令發揮了高效救濟民事權利的作用,淨化了網課市場,有利於促進“網際網路 教育”行業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