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做家務,你想獎勵零花錢嗎?看看專家的建議。很有用的
隨著育兒觀念的普及,現在很多家長都非常重視孩子的教育問題,其中實踐教學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式,實踐教學所涵蓋的範圍很廣,家務活就是其中之一
李女士(化名)自從和女兒說過做家務活可以獎勵零花錢之後,女兒每天都非常的積極,每次吃飯後都主動要求洗完,倒垃圾,並且還非常開心的對李女士說,她最喜歡給媽媽做家務活了,本來李女士感動得一塌糊塗,認為女兒真是懂事了不少,但是還沒感動到頭的時候
女兒拿出來存錢罐,要媽媽往裡頭投幣,原來這一切都是有所“預謀”的,讓李女士不禁想到,用物質獎勵來激勵孩子做家務活,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呢?
大部分的家長會透過物質獎勵的方式來引導孩子主動幫忙分擔家務活,雖然說這樣一定程度上會調動孩子的積極性,但是久而久之,卻存在一定的隱患
調動孩子幹家務的積極性本來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但是如果長期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獎賞,就會把原來的親子關係轉變為商業關係,在潛意識裡面,孩子已經形成了利益交換的原則。
一旦自己想要零花錢的時候,就會立馬想到可以媽做家務活然後賺取一定的勞務費,這種家務活對於孩子來說已經變味了。
weck博士認為給孩子固定的零花錢要“無條件”。做家務不要給孩子零花錢,“研究表明,當孩子因為做家務而得到報酬時,意味著這是一項不愉快的任務,如果不給錢孩子就不願意做了。”
如果父母沒有給孩子回報的話,就會瞬間澆滅孩子的積極性,本來做家務是一種義務,但是因為這種獎勵模式,做家務就變成了一種賺錢的商業模式,所以說,適當的獎勵可以,比如讚美也不失為是一種獎勵方式
但是零花錢是孩子唯一的收入來源,也有家長會忍不住要問道,難道鼓勵孩子不能和金錢完全扯上關係嗎?其實並不是這樣的,而是講究獎勵的技巧
如果孩子願意做一些以前沒有做過的家務,比如幫忙洗車,父母可以給他適當的獎勵,所以一句話,一些容易做的家務不應該給他太多的零花錢,只是表揚和肯定孩子的努力,但如果他或她想挑戰更困難的事情,父母可以獎勵他或她適當的錢來激勵孩子
反溺愛的Ron·Lieber說:“不想寵壞孩子,就要好好談錢”。零用錢是孩子學會消費技能的唯一途徑。
給孩子零用錢的方式,對孩子以後的財商有很大的決定性意義,對於怎麼給孩子零花錢這件事,國外專家給出了這4點建議:
第一點:8歲就可以開始給孩子零花錢
學齡前的兒童對金錢的意識比較模糊,這個時候對金錢還沒有什麼概念,家長給孩子樹立金錢消費觀還言之過早。
不過有研究表明,孩子到了5、6歲,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認知能力,但是掌控能力還差一些。這個時候可以開始鍛鍊孩子的消費決策能力
到了8歲的時候就可以讓孩子主動的掌握自己零花錢的決策能力。
第二點:零用錢的金額要適當
兒童理財領域一位專家給出了一個計算公式:孩子每週的零花錢=($0.5-$1)*孩子的年齡。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是8歲的孩子,給的零花錢總額在$4-$8最合適
不過這個零花錢可以根據每週的消費排程進行調整。孩子的零花錢主要分為這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必需品,比如學習用品的支出,以及交通費用等等。
第二部分則是娛樂支出,孩子的玩具零食,第三部分則是存續習慣,等孩子有了金錢意識之後,就要開始培養孩子的儲蓄習慣。從小培養孩子的理財消費觀,有利於孩子形成正確的財商觀念。
第三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要讓孩子掌握零花錢的主導權。
小孩子的零花錢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過年的壓歲錢,小則幾千,大則上萬,很多家長都會認為孩子還小,這份零花錢暫時交給父母保管,但是等孩子長大之後,這筆零花錢可能也就被花掉了。孩子就喪失了零花錢的主導權
兒童教育專家認為,最好的方式是把零花錢的主動權交到孩子手上,而不是幫孩子保管
孩子的花錢能力其實是一種決策權的表現,對於自己的金錢,孩子理應有選擇消費的權利,就算是衝動消費,也要讓孩子在嘗試和犯錯中學習。
父母能做到的就是跟孩子約法三章,比如提前告知正確的消費觀念,有一位家長是這麼告訴孩子的,第一,想要的東西,自己買。第二、超過200元的支出要和父母商量。這樣就很好的規避孩子看到東西就想買的行為了。
最後補充說點,讓孩子會花錢,也要讓孩子懂得存錢
年紀小的孩子,對存錢的意識可能比較模糊,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先給孩子設定一個目標,然後把目標具體化。準備一個存錢罐,並且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可以透過圖畫或者是表格的方式記錄孩子的存錢情況,可以對孩子起到一種正面的暗示作用
更有意義的一件事,是讓孩子把存款中的一部分變成捐款。很多家長都會讓孩子學會分享,而透過捐款的方式更能讓孩子體驗到分享的樂趣,因為自己的存款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意義更深刻
當然,除了捐錢,也可以讓孩子去做義工,實踐教學遠遠比理論教學來的更有意義一些。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很多言行舉止都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孩子,給孩子樹立正確的金錢消費觀,也是每個父母成長的必須課,不知道對於給孩子零花錢這件事,你們怎麼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