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穿衣5大裝X行為大賞
黑格爾說: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好看的玩意兒是苛刻且由內而外表達的,尤其是放到日常穿搭這件事上。
但是美醜有時候往往只有一步之遙,尤其是走在街上,總是會出現一堆自以為很酷,很有品位,特別有水平的穿衣,但實際上非常不嚴謹,甚至出洋相的穿著方式。
今天展示給各位看看:
隨時隨地捲起褲腳or把褲腿塞進靴子裡
一直以來,時尚界都有一條不成文的法則,就是模特與設計師即正義,幾乎沒人敢反對這他們的對潮流的理解。
但這種態度有時候會帶來一些誤導,比如——
把褲腿塞進靴子裡。
雖然這種穿法現在已經被大家習以為常,基本一到春秋兩季和馬丁靴上新的時候,大街上遍佈了這種穿搭技巧。甚至連我自己,以前也這麼打扮過。
只不過這種穿搭方式其實只是一個誤會。
另一種方式是捲起褲腿露出鞋子。
跟褲腿塞到靴子一樣,最開始形成潮流是出現在T臺,一些模特會故意以這種形式亮相。導致一部分人認為這是時尚巨頭們給大家傳遞出來的新的潮流。
模特們之所以會這樣做,完全因為設計師在製作樣衣的時候把褲子做長了,而為了更好展現出鞋子款式,結果沒想到反而受到了追捧。
如果仔細觀察現在的品牌每年釋出的show,可以發現設計師們寧願褲腿自然垂落,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故意露出鞋子一層皮。
話說回來,這些穿法在成為潮流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但大部分設計師都不願意把他們融入到自己的設計當中,原因就是這種穿法最早都是來源於在工地施工的工人、下海捕魚的漁民或者隨時準備好跑路的Drug販子們。
說白了,這種單純為了更靈活行動的穿搭方式,在很多設計師眼裡還是不咋考究的。
如果不論歷史,這種穿法也沒那麼好看,尤其對身材比較瘦小的人,比例十分失調。
街上還經常見到那種頭重腳輕的穿法,只會讓人看著非常彆扭——
就比如下面這個小哥,直接抹去下半身,140斤體重,看起來上半身就要佔個80斤。
當然,如果你非要捍衛你的穿衣自由,我也沒啥意見,不過提醒下,如果有天你身處國外偏遠鄉村,小心別被揍出血,畢竟直到今天,這種穿法在世界某些地區還是Drug販子證明自己「有貨」的象徵。
到時候如果有人上來管你要「煙」,別怪我沒提醒過你。
襯衫袖口繡字
話說身邊有朋友是專門做男裝高定,之前聽說平均每3個定製襯衫的人裡面,就會有一個要求在襯衫上繡字的,更有甚者,很多定製店還標榜繡字是「有腔調」的象徵。
實際上,這種做法真的很土。
至於為什麼,繼續往下看。
請問,上述兩張圖,大家覺得有什麼本質區別麼?
關於襯衫上繡字,的確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早期時候,襯衫的價格都比較昂貴,尤其是當你對它的材料和花紋有一定要求的話,陸陸續續下來將近60、70道工序都不止。要麼說那時候的裁縫沒有幾個人不戴眼鏡。
而一個地方有名的設計師和裁縫也就那麼幾個,所以有的人就會要求設計師們在他的袖口上繡上他們的名字,就是為了秀一波操作,告訴別人我這個襯衫貴、且牛啤!就跟現在的故意秀品牌LOGO是一個道理。
而最早在襯衫上繡字,純粹是在效仿中世紀時候,騎士會在自己的武器燒錄紋章的行為。
還有一部分單身海王,會故意在袖口繡上獨特的記號,來告訴別人,我是單身,可撩,完全是不正經男人收割下沉市場的玩法。
後來工業革命爆發,工廠流水化生產出現,許多中產階級以下的人也都開始入手襯衫,畢竟以前買不起,好不容易便宜了肯定是要過把癮的。
不過過癮歸過癮,爽完之後大家發現了另一個問題,送到乾洗店洗完之後,根本分不清哪件是自己的,經常有領錯衣服的事件發生。
不得已,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襯衫繡上自己的名字來認親。同時這也正好給了人們一個效仿上流社會的機會,低調點可能是把名字繡在襯衫內側,無腦點的就直接繡在腰間或者袖子上。
用現在的話來講,袖口刺字這一行為藝術,在那個時候就已經徹底爛大街了,並沒有什麼好驕傲的。
現實場合,袖口刺字還有一個壞處,就是如果吃飯的時候不小心滴上醬汁,清洗起來也是非常困難。
所以說回今天,在袖口上刺字這種舉動,可以說是既不實用,又會顯得很做作,特別像新入職的拆遷95後,沒事轉轉自己的水鬼,發出噠噠噠聲音,還自以為很懂地指教別人:哥們這是在手動上弦...
在馬路上穿獵裝
自2015年起,國內生活方式思想潮流的興起,以及服裝界正裝的迴歸,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定製這個圈子。
但由於正統西裝實在是難穿、難護理,所以導致大家只能另闢新徑,把罪惡的毒手伸向了「獵裝」。
如今,越來越多所謂講究腔調的男人將獵裝融入到日常服裝裡面,大搖大擺的把他們穿上了街頭,甚至還形成了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每當見到這麼穿的哥們,我是真覺得你在Cosplay。
關於服裝穿搭,時尚界本身就有一套叫做「3W」的穿搭原則——
「Where & When & Who」。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人在選擇衣服的時候,需要考慮自己所在的時間地點,以及自己所處的身份——
把獵裝隨意就穿到大馬路上的這種行為,實在是有點過了。
獵裝最早是英國皇室為了打獵而設計出來的,後來在19世紀的時候,專為駐紮在熱帶雨林中的英國殖民軍而設計的夾克,說白了,它更像是一種功能性服裝,並且也並沒有進入到主流社會中。
所以說,不論時間地點場合就隨便以品位和腔調為藉口胡亂穿,根本就不是真正在追求對衣服的審美,只不過是在賣弄服裝給人營造出的一種「特別裝」的文化假象而已。
在我眼裡,毫無緣由的把獵裝穿到街上,更像是在Cosplay當年的歐洲皇室,只能說你熱愛某種文化,真的跟腔調沾不上什麼。
系窄款領帶
一般來說,大家對領帶的態度更多是配飾,會按照襯衫和西裝的款式來挑選領帶,顏色花紋之類的。但其實領帶的選擇有時候往往才是上半身搭配的關鍵。
總之不管你選擇什麼樣的領帶,千萬別選那種很細的領帶。
一方面是因為系窄款領帶看起來很像上吊繩。
同時作為調整胸前西裝露出的空白部分的比例,窄款領帶實在是起不到什麼作用不說,反而會破壞比例,還不如不戴來的酷一點。
另一方面,領帶還有幾個隱藏屬性。經常穿西裝的人應該深有體會,襯衫上第一個釦子一般都非常的緊,領帶可以你讓解開第一個釦子還很難被發現。
人到中年體重飄忽不定,襯衫就會不合身,有時候稍微一動,襯衫裡面的肉就會透過釦子的縫隙冒出頭來,講道理,誰看了都有點遭不住。
所以這時候領帶的作用就是遮住這些外露的肉,但如果選擇了窄款領帶,估計是連個毛都遮不住。
至於領帶多窄算窄,確實要因人而異。
各類西裝領口的不同,除了體型比較大隻或者正式場合要求8cm以上的領帶之外,一般領帶選擇6-8cm之間就好。
如果身材特別幹練的話,可以試試5-6cm,但真的真的不要低於5cm了。與其那樣,不如在脖子上繫個鞋帶。
超大號圍巾
問:什麼是盲目跟風?
答:就是一種元素火了,所有東西都會強行加入該元素,從而使該元素風格爛大街,甚至連5元精品店都能看到它們的翻版。
大概從4、5年以前,Oversize和立體廓形在時尚圈火了,導致圈內開始無限放大服飾搭配的造型。其中之一就是超大號圍巾。
直至去年為止,無數品牌製作這種超大號圍巾,各路名人網紅也紛紛上身,風靡一時。就連幾個最老牌的時裝屋也沒逃過商業化的審美。
某些萬年不打折,以箱包起家的法國品牌,也出了超大號毛毯式圍巾。還有某英國品牌,品牌整合之後還在ins上釋出了一條超大號圍巾的宣傳照。
真論審美,這種幾乎完全遮蓋住正面的穿搭方式,只會讓人把注意力放在你的圍巾、以及圍巾logo上面,從而弱化你整個人的氣質。
且論淵源,超大號圍巾也與時尚圈所追求的準則不符。
早在20世紀初期,這種配飾就已經存在,併火過一陣子了。只不過後來因為1920年代美國金融危機的影響,經濟大蕭條,所以一切以節省資源為主,所以設計師們也不得不暫時砍掉這種非常費布料的單品。
所以當我們反過頭來看現在的時尚界所號召的「可持續性發展」,難道不會覺得有點矛盾麼?
你可能更不知道,因為超大號圍巾,歷史上還發生過一場慘案。
1927年,美國舞蹈家伊莎多拉・鄧肯在外出的時候,就是因為圍巾太大,使其纏到了汽車的輪胎裡,最終被絞死了……
所以說,圍巾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只不過這種過於大號的款式,屬實是有點做作過頭了。
男賓一位,毛巾手牌拿好裡邊請!
留鬍子、鬢角的同時戴眼鏡
聊完了外在的服裝,讓我們再來看看我們與生俱來的主要特徵——臉。
雖然以前大部分國人並沒有留大鬍子的習慣,但是由於全球資訊越來越對稱,留鬍子的人開始逐漸增加,就連我身邊,也出現了這類裝扮。
至於我為什麼不贊同留鬍子、留鬢角和戴眼鏡三者同時兼備,原因很簡單。魯迅說過,人都是視覺動物,所以會把視覺上的第一印象設為一個人的人格。一種強烈的視覺效果往往會沖淡對其他方面的印象,比如這個人的真實性格、五官以及言行舉止等等。
認不認得清你的五官都是次要的,主要這種在臉部修飾過度的做法經常會讓人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你的腦袋上,經常造成的局面就是,無論你穿什麼,你最突出的地方,永遠都在你的臉上。
中間小哥os:兄弟,你倆誰是誰?
不信邪?
看看大名鼎鼎的約翰列留鬍子前和留鬍子後的對比圖。
話說可真是一張擁擠的臉啊…
所以已經留了鬍子和鬢角的朋友,我是真心實意的建議你不要在戴眼鏡了,除非度數太高非帶不可。髮型方面也儘量留出額頭,給出足夠的空間讓上半張臉更加立體。
實在不行,就儘量固定一到兩種穿衣風格,這樣才不會讓別人把你和別的「大鬍子」混淆到一起。
最後說兩句,現如今的時尚格局雖五花八門,節奏更是變化莫測,設計師和品牌在挖苦心思創新的同時也在用最嚴謹的態度尋找時尚的立足點,畢竟上個禮拜剛翻新的爆款,這星期可能就已經因為點風吹草動被回爐重造。
但決定一個男人調性高低的,絕不僅僅盲目追求流行的東西,在我眼中,「穿錯而不自知」只是表面迎合某種流行趨勢,但真正品位的養成,就像考過GRE一樣,還需要大量思考和體會,慢慢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