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讓我很震驚的報道,說是一名4歲小女孩因為午餐沒吃完,就被幼兒園老師獨自留在二樓教師反思。
更可怕的是,老師還把小女孩忘在了教室裡,孩子因為害怕,想要爬窗逃出教室,可不小心摔下二樓,導致重傷。
於是,有網友就怒問老師:“每個人的胃口大小是不同的,請問老師如何標準化每個孩子的食量?”
這件事情的起因,其實非常的簡單,甚至可以說是毫不起眼的。
要知道,孩子厭食挑食,在該吃飯的時間不想吃飯,對家長來說簡直是不要太經常。
就連我們成年人自己也是這副德行,該正經吃飯的時候,想著吃些零食;到了非就餐的時間,又開始肚子餓,於是順手掏出手機點個外賣。
這些都再正常不過了。
可是老師怎麼就能這麼小題大做,讓孩子留堂半小時,好好反省“錯誤”呢?
這裡我不是想替老師說話,而是事實上真的存在一些這樣的家長。孩子在學校沒吃飽,家長本能就會覺得是學校虧待了自己家孩子,不給吃飽。
然後是投訴老師,投訴學校,非要給個說法。
有些老師可能怕投訴,就想索性讓孩子反思一次,解決後續的長期問題,也省去了以後的麻煩。
如果說孩子沒有出現此次意外,那麼事情根本不會鬧這麼大,興許家長還會感激老師教導孩子好好吃飯,否則家長也不會同意拖延半個小時去接孩子。
所以,我認為這個事故最根本的原因,不在於吃飯這個問題,而在於老師的懲罰是否合適的問題。
4歲的孩子,你讓她半個小時時間反思“吃飯”的問題?
這是在開玩笑嗎?
沒吃完飯,要麼是不想吃,要麼是不好吃,要麼就是吃飽了,你讓一個孩子花30分鐘想這麼一個問題,是期待她能想到農民伯伯種糧食的辛苦嗎?
與其讓她獨立思考,不如先了解孩子的想法,再對症下藥。
幼兒園及其老師,本身就有確保孩子在校安全、以及正確開解學生的責任,但卻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最後,這也給了我們自己一個提醒:
過去我們總認為老師留堂是為了孩子好,但事實上,並不是每一次的留堂都有意義,家長也需要有自己的判斷標準,既不能讓老師無意義地濫用權力,也要捍衛老師在正當時刻行使正當權力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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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每日知一點,堅持寫作踐行者,以溫暖之筆,解讀複雜人生,應對生活中各種微妙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