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雲案
先說一個故事吧,準確來說是一個案子。案情並不複雜,甚至可以說很簡單。
故事的時間發生在公元1068年,北宋熙寧元年,也就是宋神宗當皇帝的第一年。
故事的地點發生在山東登州,相當於今天的山東煙臺和威海這一帶。有一個叫阿雲的農家女孩,長得還不錯,亭亭玉立,但家庭條件很差,父親很早就過世了,13歲那年,母親又去世了。
父母相繼去世後,小阿雲的叔叔也不願意撫養她,於是在母喪期間,私自做主將其嫁給了同村的光棍韋阿大。
韋阿大撿了個寶,要不是這個案子,歷史上估計沒有他的名號。韋阿大這個人沒什麼出色的,唯獨的特點是相貌醜陋。
阿雲長得好看,但相公卻如此奇醜無比,讓她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於是動了歪念。她趁著丈夫在田間幹活,累了在地裡熟睡的時候,拿著菜刀對丈夫韋阿大連砍十幾刀。
由於阿雲年紀也小,也是個弱女子,遇到這種事本來就害怕,結果“不能殺”,只不過讓韋阿大“斷其一指”,只是將丈夫的手指砍斷了。雖然這事沒鬧出人命,但謀殺親夫,性質惡劣,阿雲很快就被逮捕歸案。
阿雲人老實,在官府的威嚴之下,一切都招了,一五一十的全說了,對於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縣令覺得沒有什麼好審理的,案件很簡單,
阿雲屬於十惡不赦的謀殺親夫大罪,雖然謀殺親夫未遂,但在當時,依然很嚴重,於是判定死刑。
不過宋朝有人性化的一面,就是死刑必須層層上報,一直上報到中央大理寺、刑部等部門核實,最後皇帝確認才能執行。
沒想到的,隨著層層上報,一樁簡單的死刑案件,最後居然引起了包括皇帝,宰相在內滿朝文武的討論,甚至引發派系的鬥爭。一個謀殺親夫未遂的小女孩,震動了整個北宋官場。
當然,案子首先上報到知府,
許遵
許遵是北宋有名的清官,也是個好官,他是搞司法出身,是大理寺派到地方掛職鍛鍊的官員,具備多年刑事案件審判經驗。
果然,阿雲案一到許遵手中,他就覺得有問題,不能這麼判,他的理由有:
第一、根據宋代婚姻法的規定,正式夫妻必須辦理結婚儀式(拜天地),而且在嫁入夫家後三個月內必須拜祭夫家祖廟,否則不算。阿雲並未沒有正式許配韋阿大,所以,二人算是真正的夫妻,所以說,謀殺親夫不成立。
第二、阿雲是在服喪期間被她的叔叔嫁出去的,這種在父母去世期間自作主張婚嫁或者婚娶,屬於不孝。所以,不能算出嫁。
第三、阿雲如實相告,認錯態度較好,也算自首,可以獲得減刑,“減謀殺罪二等”,免於一死。
不過當案子報到朝廷後,大理寺與審刑院不僅推翻了許遵的“當減謀殺罪二等”,還在其中加上一條違律為婚,依然判處死刑。
巧合的是,阿雲的案子還在走流程的時候,許遵重新調回到了大理寺工作,他堅決認為阿雲的判決有問題,直接了當的指出:“刑部定議非直,雲合免所因之罪”,有法律不用,非要拿道德來評判。
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案子移交到了皇帝宋神宗手裡。宋神宗對法律也不是很懂,於是又將這個皮球丟給了
“兩制議法”是宋代的一項司法審議機制,就是說天下有疑難案件、爭議大的就由內製的翰林學士與外製的知制誥,一起討論決定。
王安石與司馬光的對決
王安石和司馬光這兩個飽學之士看完整個卷宗後,都一致認為:
王安石支援許遵的觀點,司馬光認同邢部的裁決。而朝中的革新派和保守派勢力,更是借這個機會表明立場。
阿雲的罪很明顯了,沒什麼可以說的,已致韋阿大損傷,無疑已被排除在“自首減刑”的適用範圍之外。
意思是,犯了盜殺罪的,如果自首,可免除所因之罪即“盜罪”的處罰,只追究其故意殺人之罪。而盜殺罪重於謀殺罪,既然盜殺罪得以首免,那麼按法理邏輯,完全可以推知,謀殺罪也允許首免。
司馬光針鋒相對說,法律確實提到盜殺自首,沒錯,但“盜殺”實際上是兩種並立的罪行,即盜罪和殺傷罪,而“謀殺”則不是兩種罪行。所以說,邏輯不成立。
王安石又說,“謀”殺之罪確實是存在的,但是“只謀未殺”之罪,大概相當於我們今天說的“故意殺人未遂”。所以,還是應當減免。
沒辦法,宋神宗只好又讓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錢公輔等人複議阿雲案。
呂公著等人在參考了王安石和司馬光的看法後提出了他們的意見:
宋神宗再次跟王安石等人商議,王安石堅持自己的觀點,最後宋神宗拍板:“自今後謀殺已死自首,及案問欲舉,並奏取敕裁。”
王安石好像佔了上風,但案件到此還未結束。
很快,王安石拜參政知事,開始主持變法。王安石變法引起了司馬光等保守派強烈不滿。於是他們又在阿雲案子上做文章,不僅拒不執行庚子詔書,還把矛頭直接對準了主持變法的王安石。
矛盾似乎愈演愈烈,捲入的官員越來越多。隨著王安石變法的展開與大規模推行,變法與反變法的鬥爭也愈加尖銳激烈。
御史臺、刑部的官員都支援司馬光;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誥錢公輔等紛紛倒向了王安石。兩派似乎已經完全脫離了事件本身,而是圍繞該不該變法,展開了唇槍舌戰。阿雲也成了網紅人物,從皇帝到大臣無不知曉。
神宗皇帝一看不對,為了緩和矛盾,只好再次下詔:
至此,爭論了一年之久的謀殺自首之法乃定,神宗趁機提高了敕令的權威。
阿雲的結局
關於阿雲最後的結局,有這樣一個版本,說免除死刑後的阿雲後來又遇到天下大赦,她回到了家中,再嫁生子,過期幸福美滿的生活。但宋神宗駕崩,哲宗皇帝繼位,司馬光等人重新掌權後。司馬光翻起了這個十幾年前的舊案子,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將阿雲逮捕並斬首示眾。
首先,司馬光不可能處死阿雲,因為阿雲是由宋神宗以皇帝的特權赦免了死罪的,不管法律如果修訂,都不能重新審理和改判阿雲案。
其次,司馬光不可能翻案,也無意殺死阿雲。
所以說,司馬光在十幾年後殺死阿雲完全是胡編亂造。不過阿雲案留給我們的啟示和真相不能不說。
阿雲案真相
王安石一心要變法,司馬光是一心反對變法。
王安石爭論的核心是:
司馬光等人的核心是:
而這場爭論也使得宋神宗充分認清了朝廷的形勢,趁機將不支援變法的都排擠出了朝廷,進一步提高了敕令的地位,為大規模的變法活動提供了法律根據。
所以,阿雲案最終的贏家其實是宋神宗他自己,皇權進一步得到了集中。這才是我們要看清的歷史真相。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古代的人治現實,就算有多健全的制度和法律,
當皇帝可以任意破壞制度和法律的時候,北宋也就開始走下坡路了,王安石變法沒過多少年,北宋就走上了亡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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