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發票是每一位消費者維護自己
合法權益的基本手段
如果
遇到商家拒開發票怎麼辦呢
申稅小微早已看透這些招數
前期已經幫大家總結了一些套路
來看看最新版
見招拆招攻略吧~
藉口一:發票開具要去公司,營業門店開不了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只要是正常經營的單位和場所,一旦發生商品買賣關係,都應提供發票哦。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十九條
藉口二:發票開具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影印件,現場無法開具
個人消費者購買商品、勞務或服務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資訊,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和其他證明材料。但是如果個人消費者需要銷售方為其郵寄紙質發票,需要將郵寄所需資訊提供給銷售方。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髮〔2016〕75號)第十八條
藉口三:超過時間期限不能補開發票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消費者購買了商品或服務,憑購物憑證即可補開發票,不存在時間限制。
大家學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