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截圖,法醫學專業僅限男生轉入。
是對學生負責,還是性別歧視?近日,一張四川大學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2020年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的截圖在網路傳播。這雖然不是今年最新的方案,但依舊在輿論場生出波瀾。目前,該校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官網上,仍然掛著這份檔案。
據介紹,這並非新規。在該校 2019 年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中,也明確規定“法醫學專業僅限男生”。對此,該校有老師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因為法醫專業的女生就業比較困難,為了今後的就業比較好,所以不建議女生轉進來。
值得注意的是,這位老師說的是“不建議”女生轉進來,而不是“限制”。客觀而言,“不建議”和“限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建議”是告訴女生最好不要轉法醫專業,決定權在學生,如果女生確實想轉,滿足相關條件即可,轉專業後出現什麼問題,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而“限制”則直接剝奪了學生選擇的權利。這也是此舉被質疑涉嫌性別歧視的原因。
以對學生負責為由限制女生轉專業,並不是對學生負責。對學生負責,與做到性別平等,並非不可調和,完全可以結合起來,只需轉變工作方式,做到就業資訊全公開即可。
學校在招生,以及推進換專業政策時,要向學生公開所有畢業生就業情況,包括由於某些客觀因素對女性就業前景的限制等。這個過程中,是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未來職業發展自主進行選擇。
此外,學校在推進校內轉專業時,提出性別限制,必須符合上位法,不得與國家規定衝突,否則就涉嫌性別歧視。
嚴格說來,校內轉專業,也屬於招生,招生中如提出性別限制要求,要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教育部有關規定明確,“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因此,在轉專業中,法醫專業提出限招男生,確有涉嫌違規歧視女性之嫌疑。
那麼,若該專業在現實中確實存在女生就業難、職業發展前景不好的問題,該怎麼辦?
其實,學校可以把實際的就業現狀告訴女生,由女生自主選擇。但千萬別替學生做主,這樣做看似是對學生負責,實際是侵犯學生的合法權利。
現實中,有一些女生有從事法醫職業的興趣,但由於高考填報志願、錄取等原因,未被錄取,進校後抓住換專業機會,進入法醫專業。這種情況下,如果學得很好,不愁找不到不錯的工作。
另外,即便畢業後找不到專業對口的工作,換職業,那也屬於學生自主選擇的範疇,學校當摒棄“家長式”的做法,尊重學生自主選擇的權利。
出現這種操作,高校需反思自身所秉持的“負責觀”。要知道,負責不是代替學生做選擇,而是告訴學生整體的就業形勢,給學生充分的就業資訊,引導學生理性選擇。
□熊丙奇(學者)
編輯:馬小龍 實習生:施可兒 校對: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