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後實踐如何?調查發現:小學家長的家庭責任認知水平最高

為提升在未成年人及家事審判領域的理論和實務水平,11月4日,由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承辦的豌豆莢•蓉城少年家事審判實務研討會在成都舉辦。會議表彰了蓉城少年家事審判實務研討會獲獎論文作者、組織工作先進單位,並對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馬瑞躍等30篇獲獎論文作者、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等6個優秀組織單位現場頒獎。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並稱為三大教育,在個人成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

“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相機而教,寓教於日常生活之中;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結合;嚴慈相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並重;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 這是《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促法》)中的內容。

《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後實踐如何?調查發現:小學家長的家庭責任認知水平最高

2022年1月1日,《家促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

那麼,目前我國家庭教育的現狀如何?家長對家庭教育瞭解多少?會上,一篇《當代城市家庭教育的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論文隨機選取某省會城市小學、初中和高中各三所學校的1250名學生、家長進行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中發現家長在法律認知、國家支援、社會協同、法律責任、法律評價和家庭責任方面得分處於“一般偏好”水平,但對《家促法》的認知普遍偏低。在家庭責任方面認知水平相對較高,其中,小學段家長得分最高,達到好的水平,其次是初中階段,再是高中階段。從是否單親角度來看,單親家長的各項得分均低於非單親家長。由此可見,《家促法》實施後,家長對家庭教育的認知與評價存在學段和單親與否方面的差異。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論文分析,孩子學段越低,家長對孩子的掌控感越強,教育期待越大,隨著孩子不斷成長,其爭取獨立自主的意識、能力不斷增長,開始挑戰家長和老師的權威,當家長的成長期待與孩子的成長髮展不匹配時,孩子與家長之間便易引發衝突,這種衝突要麼導致家長對孩子實行強制干預與控制,要麼隨著學段的升高而逐漸變小或表現出無力。於是,表現出不同學段家長在教育內容、方法、行為上的顯著差異。而單親家庭由於家庭功能相對不完整,孩子與家長在一定程度上感知到的家庭氛圍與環境相對負性,加之複雜的家庭、社會和學校教育環境因素影響,因此出現單親家長各項得分均較低的情況。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家庭教育已經成為一個社會性和國家性的嚴肅話題,《家促法》的出臺,如何讓其落地?成都市家庭教育促進會副會長徐愛斌認為,這需要政府職能部門為家長和社會提供有效的供給,健全政府職能部門的履職能力,培育扶持專業的社會組織,加強學區治理與學校教育指導,發揮科研院校助力功能,開展社群服務與志願者幫扶,鼓勵和加強家長交流互動等。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 柴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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