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學位授權評估結果將作為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重要依據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修訂印發了《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治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題目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問此次修訂印發《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強化過程評價,誇大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尺度,健全學校內部質量保障制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提出,要加強外部質量監視,嚴格規範治理,統籌運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質量專項檢查、學位論文抽檢等手段,強化對培養軌制及其執行的評價診斷。

首輪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於2014年啟動,2020年結束併發布評估結果,在2292個抽評點中,2251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合格”,8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不合格”,33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限期整改”。本次評估對現有學位授權點進行了全面“體檢”,打破學位授權點終身制,推動了學位授予單位建立自我評估軌制,保證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基本質量。但是在評估工作組織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程式性、操作性題目,如自我評估階段對學位授權點質量狀態和自評工作缺乏監視、合格評估與學位授權稽核申請基本前提銜接不足、評估程式性要求不夠詳細等,亟待對《辦法》作出修訂完善。同時,首輪週期性合格評估抽評以及近年來專項合格評估工作實踐中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也亟待以《辦法》條文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指導評估實踐,充分發揮質量監視作用。

根據中心檔案精神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要求,結合首輪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開展情況及工作中的凸起題目,我們對《辦法》做出相應修訂,強化過程評價和過程治理,特別是對培養軌制及其執行的評價診斷,進一步完善了評估工作程式,凸起底線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軌制執行和規範治理,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進步。檔案已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透過。

二、《辦法》修訂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此次修訂堅持以穩為主、穩中求新,在保持總體軌制設計不亂的基礎上,主要凸起三條原則:一是守住底線。強化底線思維,以檢修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為重點,學科前提保障與人才培養質量晉升相同一。二是落實責任。貫徹落實中心關於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透過強化質量監視和規範治理,促進學位授予單位落實質量保證主體責任。三是注重實效。進一步明晰學科評議組、專業學位教指委、省級學位委員會、各授權單位的權責關係,完善評估程式,加強結果運用與政策銜接,讓合格評估成為“長牙齒”的一項軌制,引導高校聚焦重點、凝練特色、晉升質量。

三、如何強化學位授予單位質量保證主體責任?

答:此次修訂細化了對學位授予單位自評階段要求。一是明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診斷式評估,應當全面檢查學位授權點辦學條件和培養軌制建設情況,當真查詢影響質量的凸起題目,在自我評估期間持續做好改進工作,凝鍊特色。二是細化自我評估程式要求,為學位授予單位有序開展自我評估提供指引。對自我評估實施方案制訂、呈文編寫、資訊監測、專家評議、結果認定、材料上傳、資訊上報等作出細化劃定。三是按期編寫併發布本單位《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加強常態化的質量自查,施展社會監視作用。

四、如何體現合格評估對學位授權點的底線要求?

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學位授權稽核軌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學位授權是有一定期限的辦學資格,而非獲得授權後一勞永逸。學位授權點要時刻繃緊質量之弦,不得突破底線要求。週期性合格評估中,以啟動該輪次評估時正在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前提為底線;專項合格評估中,受評學位授權點達到合格的底線尺度,是其獲得授權時所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前提,確保學位授權點“賦權”與“行權”前提的同一。週期性合格評估的基本前提是學位授權點保證質量的底線,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以及抽評階段專家評議的尺度和要求,均不低於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基本前提。《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對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作出區分,要求評議專家組應針對不同學科或專業學位種別特點制訂有針對性的評價尺度,誇大考察本學位點支撐研究生學習科研的前提建設、組織保障等前提,以及思惟政治理論課開設、課程思政、研究生輔導員步隊建設、研究生黨建工作等思政教育情況。

五、如何完善評估程式,確保合格評估取得實效?

答:一是凸起專家組在學位授權點評議中的作用,促進省級學位委員會加強專家步隊建設,為本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提供學術支撐。《辦法》具體劃定了評議專家組在專家組成、評議方案制定、評議意見反饋、異議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和責任。二是細化學位授權點評估結果認定辦法,對專家人數、表決比例作出更加明確的劃定,並對詳細結果認定和提出處理建議的情形進行分類說明。三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抽評階段增加異議處理程式,對評估結果存在異議的,可以提出申訴,專家組或省級學位委員會應組成專門小組對提出異議的學位授權點採取實地考察,經重新充分評議後形成評議意見。四是明確進步抽評比例的情形,對發生過嚴峻學術不端題目的學位授予單位、存在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其他題目的學位授予單位加大抽評比例,劃定當期評估輪次內學位論文抽檢存在題目較多的學位授權點必抽。

六、如何實現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與其他軌制的有效銜接?

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稽核軌制和研究生培養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加強政策銜接和結果運用,打出質量保障組合拳,督促學位授予單位加強學科建設規劃、積極主動地落實質量保證主體責任,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晉升研究生教育質量。一方面,與《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相關劃定呼應,對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中學位授予單位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的情形作了明確規定,避免學位授權點“逃避”評估。另一方面,明確評估結果與“雙一流”建設、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學位授權點增列等其他政策掛鉤。

教育部: 學位授權評估結果將作為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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