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性績效工資,讓學校行政不合理加班合法化、大部分教師白加班
獎勵性績效工資,讓學校行政不合理加班合法化、大部分教師白加班。
說起獎勵性績效工資,一線教師都很憤憤不平;但要知道獎勵性績效工資出發點並沒有錯,但各地各校在考核方法上確實存在許多的不合理之處;那麼在推進獎勵性績效考核中只能邊實踐邊糾錯,不斷改進,儘可能在某個時候達到完美。
在實施獎勵性績效考核中,每一位教師都認為自己工作量不少、成績也不錯,但錢少拿了;期間教師與教師之間存在矛盾,教師與學校行政領導之間也存在矛盾;當然後者矛盾更深,這雖說和人們的某種心理有關,但事實確實存在極大的不合理之處。其他不涉及,此處只說一個問題——加班費的計算問題。
每所學校的加班費都是固定的,一天多少錢很明確,有一天算一天,年終績效開支;對這些教師們根本沒異義。但是問題也就出在這裡。普通一線教師一年加班的機率很少,除了個別教師假期學校委派出去培訓學習、音體美等老師假日裡帶學生訓練等等外,其餘就是全校性加班了。
比如星期天開運動會、帶學生春秋遊,或者全校性地突擊做材料應付上級檢查。但這些加班都是全校性的,每個教師都參與的,加班費都在績效中開支,說白了加與不加都一樣;不加,那筆錢也是每個教師的;加,只不過多一種說法而已。如此說來,對絕大部分一線教師來說,加班其實就是白加班,錢根本沒多拿,反而損失了一天休息時間。
而對學校行政領導加班就不一樣了,純粹就是多拿績效獎勵了。怎麼理解?很簡單!行政領導因為分配有行政工作,往往減少課務量。比如一位數學老師一般教兩個班級數學算滿負荷工作量,而行政領導只需要一個班就是滿負荷了。也就是說行政領導教一個班的課務津貼和普通教師教兩個班的課務津貼是一樣的;因為他還有行政事務要做啊。
關於這一點,普通教師也沒有異議。但是,本該在工作時間完成的行政事務,學校行政領導很少有人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往往都會上報若干加班天數。雙休日有加班,寒暑假有加班,如此一年算下來加班天數很多,一年加班費五六千是常態,也有七八千的(一天100元計);有教師戲言,學校行政真的以校為家了,否則怎麼有這麼多的加班天數啊。
在學校行政領導中,校長辦公室、總務處加班天數是最多的;當然這也和他們的工作性質有關。但教師們就很納悶了,學校各部門的工作性質可能不同,但行政工作不是已經計算了工作量補貼嗎?為何還要算加班?加班只能表明你自己沒按時完成工作啊,還要算加班費讓全校教師來買單,這顯然不合理啊。
但這樣的現象在各地各校比比皆是,假如一所學校行政人員人數較多,一年被他們分去的加班費確實不是一個小數目,很可能是幾個普通教師一年的所有獎勵性績效工資了。教師們心知肚明,但也無法說出口。獎勵性績效工資,就這樣把學校行政領導不合理的加班合法化了,把教師們真正的加班搞成了”白加班“。
這類現象真該到解決的時候了。不知各位,你那裡有沒有這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