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學校教育中,學校和老師經常抱怨一件事,那就是學生越來越不好管,這樣不但直接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更會降低教學質量,最終對學校、家長和學生本人都造成了損失和傷害。
1.孩子越來越嬌貴,學校和老師怎麼管孩子成為難題。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越來越高,現在的孩子很少再會吃父輩、爺爺輩們吃過的苦,這就讓很多孩子顯得“矯情”起來;同時,由於人們觀念的轉變,很多學生又都是家庭的獨生子女,被父母、爺爺奶奶及各種親戚所寵愛,真正成為了“溫室裡的花朵”……
同時,很多家長也存在過分溺愛孩子的問題,孩子犯錯不讓說、不讓管甚至積極替孩子掩蓋孩子和問題,造成很多孩子說不得、管不得,有時說了、管了,孩子還沒什麼,家長先受不了,很多家校矛盾就是由此產生。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學校和老師感到非常為難,怎麼管孩子成為難題,一些孩子不採用強硬的手段確實不好管、很難管。
2.教育部出臺《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家長們卻表示擔心了。
在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的大前提下,為了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教育部已經出臺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明確指出學校、老師有權依法、依規對學生的錯誤言行進行教育和糾正。
這個《規則》的出臺可謂給學校和老師們吃了定心丸,讓學校和老師在管孩子們時有了底氣,更有了法律和法規保障,讓老師們懲戒學生時有法可依、有規可遵。
但這個《規則》卻讓很多家長們擔心起來了,他們害怕學校和老師會“拿著雞毛當令劍”,會對學生們進行過度、過量的懲罰,甚至害怕一些老師會體罰、辱罵學生等……家長們有這個擔心確實也無可厚非,畢竟在他們看來,學校和老師也是“壓抑”了很久了。
3.教育部再發通知,明確禁止老師的7種行為。
為了打消家長們的擔心和疑慮,教育部日前就老師如何懲戒學生髮出通知,明確禁止以下7種行為:
(一)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二)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
(三)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
(四)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
(五)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
(六)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
(七)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以上七種行為中,第一種行為會直接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傷害;第二、第三、第四種行為則會對學生的精神層面造成傷害;第四種、第五種行為會直接影響同學之間的良好關係,不利於班級和集體的團結;第五種、第六種行為更是使不得,因為這會讓學生、家長更加厭惡學校、老師,造成嚴重的家校矛盾。
教育部這個通知發出後,家長們均拍手叫好,紛紛表示終於可以放心了!
結語:教育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臺其主要目的還是保障教育目的的保質、保量地實現,不是給學校、老師“長底氣”,也不是給家長和學生“找麻煩”,而後續通知地發出更讓我們覺得老師、學校對孩子的教育還是要春風化雨般地進行“走心”教育,就算懲戒學生一定要堅持”小懲大戒“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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