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評價不能再“唯分數論”

熱評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作為新中國第一個關於教育評價系統改革的檔案,《總體方案》強調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明確了新時代我國教育評價改革的任務書和路線圖。其中指出,“不得透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

現在的中高考,考的不僅僅是學生,更是教師、學校和地方教育部門。甫一放榜,各類比拼就輪番上演——“狀元”“榜眼”花落誰家?各家學子在“闖”名校之爭中戰果如何?各家學校升學率孰優孰劣?熱鬧非凡的“攀比”背後,可能是品牌名譽等社會利益之爭,亦可能是為了獲得辦學經費、高分獎勵等經濟利益。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在潛移默化中讓社會的教育評價體系走向了“分數至上”的境地,而這種頑瘴痼疾給教育發展帶來的傷害已漸漸凸顯。

教育評價就像是一根指揮棒。較之立德樹人等“潤物細無聲”的教育追求,分數的可量化程度更高,提升的效率更快,一旦成績的提高和考試透過率等成為最重要的考核標準,那麼教育參與各方很大機率就會“功利化”地朝這個評價標準靠攏。

從長遠看,這種評價體系影響的不只是學生成長期的基礎教育學習,更可能會影響其長期的學習理念的塑造發展,這對於教育事業而言,將是巨大的傷害。比如說近年來,“論文抄襲”“讚美師孃”“閱卷組組長授課”等學術爭議就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如此學界醜聞實在令人痛心。追根溯源,正是因為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教育評價導向在社會上仍有相當大的市場,才導致部分學生、教師和學校為了更好地適應這種評價體系,獲得更優的社會評價不惜鋌而走險,選擇了看似“低投入、高回報”的捷徑。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麼樣的評價導向,就有什麼樣的辦學方向。此次《總體方案》的推出,將對消除現有的頑瘴痼疾,深化教育評價的改革產生助益。綜合來看,要讓教育評價體系得到最佳化發展,還需多點著力、久久為功。因為教育事業事關學生、家庭、教師、學校和相關部門等多方,各方的觀念做法都會對整體評價體系的建立產生影響。因此,改革也應圍繞學校、教師、學生、社會各類主體展開全面調整,方能夠推動教育評價體系得到徹底的最佳化升級。相信找對教育的發展路子,就能夠真正推動更多教育物件的成才成長,從而為我國的全面建設發展創造更大的人才紅利。

(徐南溪)

來源:廣州日報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974 字。

轉載請註明: 教育評價不能再“唯分數論”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