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招聘人員性質
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依法簽訂合同,派遣至瓦房店市公安局從事輔警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在公安機關的管理指導下,從事警務及相關綜合性輔助工作。
2 招聘數量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輔警 110 人,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招聘輔警崗位計劃表》。
3 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4、熱愛公安工作,富有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生活習慣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滿 18 週歲以上且 35 週歲以下(1985 年 10 月 1 日(含)至 2002 年 10 月 1 日(含)期間出生);
7、2020 年 10 月 1 日前取得瓦房店市轄區內常住戶口。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退役士兵報考所有崗位學歷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具體學歷要求見招聘崗位計劃,2020 年 10 月 1 日之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明;
2、適應軍事化管理要求;
3、具有能夠適應公安機關執勤、夜間值宿工作及 24 小時輪班工作制度的履職能力;
4、錄用後服從組織安排;
5、以下身體條件:
(1)男性身高在 170 釐米及以上 ; 女性身高在 160 釐米及以上。身體勻稱,男性體重不低於 60 千克,不高於 [ ( 身高 cm-80 ) ×0.90 ] 千克,女性體重不低於 50 千克,不高於 [ ( 身高 cm-80 ) ×0.75 ] 千克;
(2)雙眼矯正視力 4.8 及以上,無色盲、色弱、遠視;嗅覺正常;單側耳語聽力不低於 5 米,無口吃,會講普通話;
(3)無紋身,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無嚴重靜脈曲張,無重度扁平足,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
( 三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同等條件 ( 綜合成績相同時 ) 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體育特長生(田徑比賽獲得國家、省、市前三名),現本市涉農派出所編制外輔警 , 警察類院校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符合優先錄用條件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還需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四)不予招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係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資訊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4 招聘程式
(一)報名
1、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採取網上報名。自發布公告起至 10 月 15 日 24 時,應聘者自行填寫《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填寫後傳報至 [email protected] 郵箱進行報名。
2、報名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不低於 3:1 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 3:1 競爭比例時,取消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當取消某崗位的招聘計劃或者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數量時,將視報名情況,通知已報名者進行報名崗位調整,不同意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將無法進入下一環節。
(二)資格審查
採取預約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名資訊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透過"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現場資格審查名單、時間、地點等資訊,請考生及時關注。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報名資訊初審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相應的責任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現場資格審查時,報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簽名)1 份;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正、反面影印)1 份;
3、學信網列印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大專及以下學歷可不提供學位證書);
4、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均需要影印);
5、報考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後,相關證件原件返還報名者,影印件留存備查。若報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不全的,視為不具有相應條件。未在規定的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內提交紙質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本次招聘採取誠信承諾制報名方式且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提供的個人資訊、證件、證明材料等均應真實、準確,報名者提供的個人資訊、證件及證明材料等不真實、不準確且不符合報名崗位條件或發現報名者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律、紀律規定的一律取消報名、考試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後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1、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領取准考證時間、地點透過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請考生及時關注。
2、筆試時間、地點、考場和座位號見准考證。
3、筆試時請攜帶准考證、身份證、考試用品。
4、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全部為客觀題。考試內容為學習強國 ( 30% ) 、法律基礎知識 ( 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 ) ( 70% ) 。考試時間為 90 分鐘。筆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成績小數點後第三位及以後位數捨去。
5、筆試成績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
(四)體能測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崗位招聘計劃 3:1 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入圍人員,報考同一崗位排名最後入圍人選筆試成績並列者,同時參加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名單、時間、地點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
2、體能測試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身份證,穿著運動服、運動鞋。
3、文職輔警,所有崗位體能測試採取准入制,達到合格標準即可。測試專案為 4X10 折返跑、男俯臥撐 / 女 1 分鐘仰臥起坐,《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4、勤務輔警,交通管理、監所管理崗位體能測試採取准入制,達到合格標準即可;巡邏防控和應急處突崗位體能測試採取百分制 , 達到合格標準後,按照標準對應核定成績。測試專案為男 1000 米 / 女 800 米跑、4X10 折返跑、男俯臥撐 / 女 1 分鐘仰臥起坐,《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5、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面試入圍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等,同時瞭解和評判職業適應度和心理健康狀況。
1、面試人員名單和麵試時間、地點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
2、面試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身份證。
3、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成績小數點後第三位及以後位數捨去,合格分數線為 60 分,面試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成績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
(六)確定成績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及以後位數捨去。文職輔警崗位總成績 = 筆試成績 ×30%+ 面試成績 ×70%;交通管理崗位和監所管理崗位總成績 = 筆試成績 ×20%+ 面試成績 ×80%;巡邏防控崗位和應急處突崗位總成績 = 筆試成績 ×10%+ 體能成績 ×40%+ 面試成績 ×50%。根據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擬聘人數 1:1 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選,總成績並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體檢和政審人選。
(七)體檢和政審
1、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
2、體檢費由報名者個人承擔。
3、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 試行 ) 》 ( 國人部發〔2005〕1 號 )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 試行 ) 》 ( 人社部發〔2010〕82 號 ) 、《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 試行 ) >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 ( 試行 ) >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0〕19 號 ) 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複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 3 日內向瓦房店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複檢時間由瓦房店市公安局確定,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專案,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
5、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瓦房店市公安局組織重點審查考生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並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復審。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願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瓦房店市公安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後,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產生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5 聘用與管理
(一)簽訂合同。瓦房店市公安局將對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培訓不合格者不予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期滿由瓦房店市公安局對被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對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合參加公安工作情形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二)日常管理。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工作期間配發制服,佩戴標誌,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大連市公安機關及瓦房店市公安局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工資及福利待遇。派遣至瓦房店市公安局輔警崗位工作期間,月工資標準為 2900 元(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按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繳納住房公積金。
6 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此公告發布後應聘人員要密切關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釋出的各項招聘環節資訊,並保持通訊暢通。
(三)以下情形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應聘人員從報名、資格審查開始,未按規定時間要求參加下一環節的 ;
2、應聘人員應到而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 ;
3、應聘人員應簽字確認而本人拒絕簽字確認等情形。
(四)最終解釋權歸瓦房店市公安局。
來源:大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