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恢復線下教學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局(文教局),市屬校外培訓機構:
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請各校外培訓機構參照長春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的提示》,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恢復線下教學準備。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復課時間
按照我市中小學校春季學期開學時間,自3月1日起,在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復課。
二、復課要求
一是做好師生返校研判。師生員工寒假實際居住小區(村屯)、鄉鎮(街道)為中高風險地區的或近14天內為中高風險地區的暫不返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來(返)長師生員工,須持7日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校;返校前14天內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症狀的,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且症狀消失72小時後方可返校。
二是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各培訓機構要做好包括教師、職工、臨時聘用的保安、保潔等相關人員的返校前14天健康監測和行程記錄,同時,要與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簽訂健康安全承諾書。
三是做好學校環境整治。按照《長春市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各培訓機構要規範做好環境消殺,指定專人落實教室、廁所、電梯間等場所清潔及日常通風消毒制度。
四是做好復課後常態化疫情防控。嚴格控制入校人員,規範落實入校人員測溫、查驗健康碼及登記制度;儲備適量防控物資,定期對測溫槍、紅外測溫儀等裝置進行校準,確保測溫裝置正常、數量充足;要指定專人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對培訓機構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符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的機構責令停止線下教學活動。對非法跨省來長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的,按照相關規定和我市疫情聯防聯控有關要求,一經發現,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及時查處取締、妥善分流人員,並嚴肅追究組織者、場地提供者和相關部門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春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1日
來源:城市速遞官微
來源:長春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