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兒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很多父母在孩子成家之後還一直為孩子操勞,幫孩子買房、帶娃,簡直是鞠躬盡瘁。但父母的這種無私奉獻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一旦不得法,會將自己的晚年置於險境。
父母到了晚年,尤其要注意子女提出的貌似合理的要求。有些要求是不能答應的,不然掉了坑很可能毀掉的就是晚年的幸福。
為了追求好學歷,要求父母掏空家底供自己在某一類教育博主的公號上,總有類似這樣的問題,要麼是父母提問,要麼提問者身份是子女。其中有一個提問者的經歷很典型。
這個提問者是個媽媽,她女兒勤奮好學,對自己的未來很有想法也很有追求。正上高二的女兒想考香港的一所中文學校,那所學校裡有她最喜歡也最專業的學科,以她的實力如果報考,考上不是問題。但查了相關資料發現,那所大學的費用很高,一年光學費就要20萬,遠不是普通家庭所能承擔。
面對女兒的願望,父母很為難。家裡的收入負擔不起這麼貴的學費,如果女兒真的考上那所大學,為了供她恐怕得賣房。這時候女兒連連點頭“爸媽,我會記住你們的付出,以後努力回報你們”。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猶豫了。這房子是兩口手裡唯一值錢的資產,把房賣了,兩口子晚年生活質量肯定要下降甚至堪憂。如果不賣,眼看女兒有實力考上,學校又那麼好,難道不應該盡全力支援孩子去追求最好的教育?
其實類似的事情有很多。有為了追求高學歷不顧家境畢業不工作而是全身心考研的,也有對自己的本科學歷不甚滿意,希望出國留學鍍金,將來好回國找份好工作的。這個時候,孩子往往需要父母的資助,普通家庭父母能做的只有咬緊牙關任兒啃老,甚至為此賣房。
但這真的必要嗎?我國法律上規定,18歲就是成年人,就需要為自己負責任了。孝順點的孩子知道家裡條件不好,大學期間會選擇透過助學貸款籌得學費,再透過兼職賺得生活費,不會讓父母為此傷神。但有些子女不顧家庭實際情況,有著過高過遠的目標,還要父母為此犧牲後半輩子的養老資本去供她,實在是不應該。
可以說,高中畢業之後父母在法律上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就盡到了,再不濟供子女到大學畢業就算很盡責了。如果子女想鍍金追求高學歷,就先掂量下自己的家境和父母的能力。要求父母買房也要圓了自己的留學夢,這是披著“合理”外衣行“壓榨”之實,父母也不要輕易答應。
為創業,要父母拿自己的唯一住房抵押貸款年輕人有衝勁,總想著要幹一番事業,畢業即創業的不在少數。但這個時候缺乏啟動資金,往往會求父母幫忙。這個時候父母就要謹慎了。
創業路上很兇險,十家只有一家會成功。倒下的,耗費的可不止精力,還有砸進去的那些錢。
如果父母手頭錢不少,拿出一部分給孩子“練手”倒也無可厚非。但如果父母本身就十幾二十萬養老錢,拿出來供孩子歷練就是在冒險。更有甚的,有的子女會希望拿父母的房產抵押,獲得一筆款項來創業。這個時候一定要警惕起來,如果輕易答應,子女創業失敗後還能東山再起,你倆老兩口失去了晚年的住處,可能會落個顛沛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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