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淳(中國人民大學藝術學院黨總支書記、教授)
美育進中考,如何考備受關注。據悉,目前湖南、江蘇等4個省已經全面啟動美育中考,將美育科目作為正式考核內容加入中考範圍;同時還有四川、山東等5省12市已經開始中考美育的計分,分值在10分至40分之間。
美育是一個大話題,涉及方方面面,我長期從事藝術教育工作,對美育進中考的問題有一些思考。
美育是立體的,滲透在方方面面
《意見》指出:“美是純潔道德、豐富精神的重要源泉。美育是審美教育、情操教育、心靈教育,也是豐富想象力和培養創新意識的教育,能提升審美素養、陶冶情操、溫潤心靈、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由此不難看出,相較於專業藝術教育而言,這裡指的美育更多面向非藝術專業學生,是透過普及藝術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技巧,健全審美心理結構,激發想象力和創造力、完善人格的一種教育手段,其根本目的在於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美育開展是立體的,滲透至學習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藝術審美修養的提升是由表及裡、由淺入深、由實踐到思想不斷反覆的過程。
立德樹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是學校辦學的根本任務。把美育納入各級各類學校人才培養全過程,貫穿學校教育各學段,可以有效提高中小學生的藝術素養,真正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並有助於緩解學生的應試壓力,促進身心健康。
注重個體差異,將考核內容的選擇權交給學生
《意見》要求推進評價改革,依據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公正評價。將美育成績納入考試招生錄取計分,其核心在於“考什麼,以及如何評價”。
藝術興趣的培養更多應是自發形成的過程,由於不同藝術門類之間的差異性,很難將其轉化為類似數學、語文等面向全體的統一考試科目,如果在考試的過程中強行推行刻板的標準,反而會剝奪很多學生學習藝術的熱情。為了保證美育進中考這一改革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課程考核的形式應避免模式化、應試化。美育中考在“過程性考核”和“最終考核”兩部分的執行中,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藝術之美在於人與人之間的“殊相”,在於情感的個性化表達,由於藝術門類的多樣性,僅選擇特定專案作為藝術表現考核內容是不科學的,應將選擇權交給學生:在一個統一給定的、較為寬泛的範圍中,如聲樂、器樂、舞蹈等形式中選擇一個作為音樂考試專案;從素描、水彩、油畫等形式中選擇一個作為美術考試專案。基於此,大多省份都賦予“過程性評價”以較大的權重,學生只要積極參與校內外的藝術教育活動就可以獲得較高的分數,藝術特長和競賽獲獎僅作為附加分設定,以此鼓勵學生參與更多樣的藝術活動,在廣泛嘗試的基礎上尋找到自己的興趣點,再進行深入的學習提高。
IBM、蘋果、微軟等一些大公司,一直在推行一本被稱為《像藝術家一樣思考的》素描書,這樣一本在管理層開展學習的教材,當然不是為了去把高管培養成藝術家,而是期望透過學習,建立一種更加形象直觀的,而非絕對邏輯化的思維方式,從而達到開啟創造力的目的。從這一例子可以看出,藝術從根本上是指向直觀的,而將其轉化為一個可以定量定標的分數的確是一件極有難度和風險的工作。近年,專業美術高考遭遇的問題比較突出,千篇一律的背誦式的考題,使得原本應該生動的造型藝術變成了機械式的默寫,學生往往面對的是“命題作文”,正如我們在媒體報道中所見到的,成千上萬幅描繪同一個靜物的作品被平攤到空地上,等待著閱卷老師的巡閱評分。這無疑已與藝術的真諦漸行漸遠,甚至南轅北轍,這一現象值得我們深刻反思,並引以為戒。為了避免中考美育科目也落入類似“僵化應試教育”的窠臼,相關部門應組織專家花大力氣,開展相關的研究,制定設計一套完整的,真正能夠考查學生藝術素質的試題。比如,在美術考試中,應著重考查學生對形體、空間、節奏、色彩等視覺因素的敏感度,而不要求考生執著於是否能夠畫出一個完整的器物或者肖像。或者,我們只給考生一個“話題”,讓他們圍繞話題進行自由的創作,以一種“自命題作文”的形式去展現自己對藝術的理解,也體現對每個學生藝術感悟的尊重。
力戒急功近利,不能“一考了之”
塑造一個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美育教育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發力,營造向善向美的社會氛圍,構建人人參與、處處滲透的美育環境。美育內涵之大不是透過一兩門課程的講授、一兩種技能的學習就能掌握的,美育納入中考更不能“一考了之”,美育教育更是一種浸潤人心、潤物細無聲的認識影響和審美塑造。因此,在美育開展的過程中,學生家長要力戒急功近利的想法和做法,而應更多地以平和的心態來面對美育教學和考試的改革。“培養學生健康向上的審美趣味、審美格調,開闊人文視野,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文化創新意識。”不能僅僅依靠學校的課堂學習,家庭、學校、社會要合力打造美育教育完整生態。學校牢牢把握課程建設主線,提升美育課程教學質量和效果;家庭和社會要透過營造美麗和諧的環境、培養高尚品德、弘揚真善美的社會風尚,共同打造“大美育”育人格局。
《光明日報》( 2020年12月01日 15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