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銀行因違反反洗錢、徵信管理規定等被罰420.8萬元

  中國網財經4月14日訊 今日,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釋出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顯示,長安銀行因違反支付結算、反洗錢、貨幣金銀、國庫、徵信管理規定,被給予警告,並被處420.8萬元罰款。

  另外,吳海霞(長安銀行會計結算部總經理)、高永平(長安銀行資訊科技部總經理)、嚴璐(長安銀行西安曲江新區支行行長)、荊國瑩(長安銀行西安未央區支行行長)、龐銀鵬(長安銀行西安臨潼區支行副行長)對長安銀行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馬強(長安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路婉清(長安銀行信貸管理部工作人員)對長安銀行違反徵信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6.3萬元、5萬元、3萬元、4萬元、3.5萬元、0.7萬元、0.7萬元罰款。

  

長安銀行因違反反洗錢、徵信管理規定等被罰420.8萬元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361 字。

轉載請註明: 長安銀行因違反反洗錢、徵信管理規定等被罰420.8萬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