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國際高考移民”關鍵要提高留學生招生標準

教育部近日釋出通知,對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院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做出調整。通知要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須滿足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相關報道見A7版)

我國是世界上第三大留學生輸入國,但留學生的質量不盡如人意,其中“本土留學”“國際高考移民”等是輿論關注較多的話題。教育部對國際生申請我國高校政策做出調整,強化國際生的身份稽核,目的之一是為了遏制“國際高考移民”,促進教育公平,並提高留學生教育質量。

根據教育部通知的規定,那些在國外出生、有外國護照但不在國外學習、生活的學生,要以國際生身份申請國內高校,就此路不通了。如果再出現這類問題,相關高校未對申請者進行嚴格的身份稽核,屬於違規招生。然而,一箇中國學生如果找到中介機構,運作移民並在國外就讀,再以國際生身份來申請國內高校,按照現有規定是行得通的。也就是說,此次教育部通知針對的學生群體,也只需到國外求學(實際居住)兩年,就可滿足身份要求。如何治理這類合法合規的“國際高考移民”,乃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申請學生一看就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但持有外國護照,本人在國外學校(有的是中國人舉辦的專門招中國人的學校)就讀,完全符合國際生招生條件。如果參加中國高考,可能連上普通的一本院校也有困難,但以國際生身份,卻可能考上北大、清華那樣的名校……“國際高考移民”向我們呈現的,就是這樣一種尷尬的場景,而究其原因,主要與國內高校的國際生招生標準有關。

一方面,國際生招生雖然不能和國內高考招生完全並軌,但應該執行大體相同或至少差不多的招生標準。現實中,正因為兩者標準存在較大差距,有人就利用招生標準差距運作“國際高考移民”。另一方面,我國高校包括知名高校在招收國際生時,無法執行和招收國內學生一樣的高標準,主要原因之一是對優秀國際生的吸引力不夠,同時存在重視留學生數量從而降低招生標準的情況。這一局面如果不改變,將進一步影響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和形象。

針對教育部通知的要求,有網友提出,應該延長在國外學習、生活的年限要求,比如延長到6年,甚至要求申請者整個基礎教育都在國外學習。筆者認為,這種單純延長年限的要求並不合理,與開放高等教育資源的趨勢不符,況且一箇中國學生移民到國外後,申請就讀中國高校也是其權利,不應一概否定。

如果我國高校招收國際生的標準和招收國內學生一樣,培養標準也一樣,還會有這麼多“國際高考移民”嗎?要遏制“國際高考移民”,既要嚴格申請者的身份稽核,更重要的是必須提高留學生招生標準,從重視留學生招生數量轉為重視留學生教育質量,並以此提高對優秀國際生的吸引力。

留學生教育是建設一流大學的重要內容,發展留學生教育,不能只追求規模而不重視質量。《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設立的高等教育發展目標是提高競爭力,去年教育部表示,要對留學生實行趨同化管理,將進一步完善招生、教學和考試考核標準,保障生源和培養質量,提高管理服務水平。落實趨同化管理,首先要求留學生和國內學生一視同仁,其次要真正重視人才培養質量,對所有學生都實行嚴格的培養管理,達不到培養要求就要退學淘汰。(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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